
《高明警讯》
春节如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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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节目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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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春运来了!交警在行动!

NO.2
险!900封爆竹藏身于居民楼!
详细敬请关注以下内容
MAIN CONTENTS
NO.1
春节期间,为给市民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高明公安交警大队按照上级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形势,提前研判,精心部署谋划,全力确保春运安全。
措施
01

在高明大道周田服务点设置服务点
为摩托车大军提供服务。
措施
02

对返乡摩托车流进行接护送,
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指引。
措施
03


对高明大道等交通拥堵节点,
安排专门的交通疏导专班,
进行24小时的巡逻和疏导。
措施
04

联合相关部门对较拥堵的龙亨路、跃华路
和高明大道交汇处进行了路面修复整治和疏导。
措施
05


对大客车、面包车、摩托车
等重点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措施
06

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上卡、巡逻方式,
加大对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措施
07

对于客运车辆,交警部门在春运前就要求
运输公司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
对进出站车辆加强安全检查。
措施
08

严查酒驾、疲劳驾驶,
提醒市民“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NO.2
近日,高明公安联合安监部门查处了一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共查获爆竹900封,并对涉案人员进行行政拘留。

在富湾农贸市场旁边的居民楼,
民警发现商铺楼上储存大量的爆竹,
经过现场清点,共有900封爆竹!

该处楼梯暗黑狭窄堆满货物,
房屋里面还存放电视、沙发等易燃易爆
的生活设施,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经查,这家商铺没有获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属于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民警当即依法没收并进行集中销毁处理,
同时对涉案人员进行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您
未经安监部门发放许可证而非法销售烟花炮竹,
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
根据非法销售烟花炮竹的情节,
给予5天以上15天以下的拘留。

*详细的节目内容敬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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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花果山
编辑:土川美人
审核:珲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