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10月25日上午9时45分,
广州互联网法院挂牌以来的第一槌,
在副院长侯向磊手中敲响。
原告郑某诉被告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猫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成为该院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的首起案件。

原告位于距离法庭20多公里的广州番禺,被告远在1200多公里外的杭州。通过网络视频,原告、被告“进入”庭审现场。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侯向磊敲响法槌,坐在屏幕前审理案件。

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7月8日,郑某浏览天猫超市时,发现“某品牌婴儿纸尿裤”促销信息:“单箱价格189元,7月10日0:00开始团购活动,前5分钟单箱39.9元,每人限购5箱”。郑某遂将5箱纸尿裤加入“购物车”,并将商品链接发布到微信群,告知家人一起抢购。
然而,从9日晚熬夜到10日凌晨,一家人却发现“购物车”里的商品不能支付,团购开始时间也变为10日10:00。但到了时间郑某再次打开天猫客户端购买时,“前5分钟单箱39.9元,每人限购5箱”的优惠也没有了,最终只以18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箱纸尿布。之后郑某多次与客服沟通未果,遂诉至法院,诉请被告赔偿损失1元,并赔礼道歉。
整个庭审的法庭调查、辩论全程线上进行。法官有效引导双方围绕“双方当事人是否就39.9元的案涉商品成立合同关系,被告撤销‘限时抢购价39.9元’促销信息的行为是否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被告应否向原告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等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
10点50分,法官再次敲响法槌作出宣判,双方未成立合同关系,专业电商天猫公司此类促销信息为不可撤销要约,损害了郑某的信赖利益,但未损害其自然人人格利益,故判决赔偿郑某1元,而对其赔礼道歉的诉求未予支持。
相关链接:
哪些案件由互联网法院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包括网购、互联网金融纠纷
以及网络文章的著作权纠纷等在内的纠纷
都归互联网法院审理
(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三) 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上述案件互联网特性突出,证据主要产生和储存于互联网,适宜在线审理,既方便诉讼,又有助于通过审判创制依法治网规则。

新闻多看点
9月28日,全国第三家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在广州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正式挂牌成立。目前,全国仅有广州、北京、杭州三地开设了互联网法院,北京、杭州两地均已开庭审案。
杭州第一案:“甄嬛”告网易
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后,开审的第一案就充满了科技味。
原告为《后宫甄嬛传》作者,被告为网易公司,起诉案由是,网易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网站“网易云阅读”上通过收费方式非法向公众提供《后宫甄嬛传》的在线阅读服务。涉及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案情简介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所谓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审理完第一案,只花了不到半个小时。法官说,互联网法院让举证、质证提前,审判效率大大增加。

▲屏幕显示,原告位于杭州,而被告位于北京。互联网法院让“网上纠纷网上了”变成现实。

▲你发现了吗,法庭没有书记员,因为有语音识别。

▲法官在线“隔空”审理案件。
北京第一案:抖音诉百度
“抖音短视频”起诉百度旗下“伙拍小视频”这一纠纷,成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案。
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称,“抖音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5·12,我想对你说》短视频(以下简称涉案短视频),由涉案短视频创作者黑脸V独立创作完成,应作为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向用户提供“伙拍小视频”的下载、安装、运营和相关功能的更新、维护,并对“伙拍小视频”进行宣传和推广。

原告发现,涉案短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后,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涉案视频在其拥有并运营的“伙拍小视频”上传播并提供下载服务。原告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5万元。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中涉及的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短视频平台之间、短视频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权利边界,区块链取证存证技术在司法中的应用等问题值得关注。
随着互联网法院的设立
庭审、宣判等环节
基本都可以在网上解决
真正实现了
连家门口都不用出就可完成诉讼
而在线审判最大的特点
就是24小时“不打烊”
群众可以随时在线提交证据材料
无需舟车劳顿
打官司将像网购一样便捷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南方南工作室、广州日报(ID:guangzhoudaily)、广州参考(ID:gzcankao)、中国之声、南方+
(编辑 韩玉婷 常煜 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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