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清官难断家务事

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水法院“牵手”妇联,深化合作

5月9日下午,区法院与区妇联在区法院第一审判庭举行《“法院+妇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乐振华,区妇联副主席陈璐,区第一批家事调查员,区各镇街妇联专职副主席、维权站工作人员,各村居妇联主席代表以及区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法院+妇联”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乐振华副院长与陈璐副主席分别代表区法院与区妇联签署合作协议书。此次合作以“维权新征程 服务在身边”为主题,以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为重点,围绕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开展业务培训与座谈、加大反对家庭暴力力度、加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方面信息互通等四方面展开,旨在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增强妇女儿童法治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合作期间,区法院将对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并向其出具委托调解函、调查函,区妇联推荐担任的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将协助区法院进行调解或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同时,双方就因遭受家庭暴力而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工作流程等达成共识。此外,协议还确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信息互通机制,双方将围绕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和妇女关切的现实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共促妇女儿童维权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据了解,双方合作将从今年5月开始,持续至今年年底。
“今年,我们将重点在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上发力,不断拓宽妇女儿童维权业务培训、信息互通等方面的对接、合作,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区妇联副主席陈璐表示。
“去年区法院与区妇联合作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后,完成了全市首宗家事案件调查工作。非常感谢区妇联维权干部、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法院处理家事案件。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区妇联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法治保障的获得感。”区法院副院长乐振华表示。
签约后
我们一起来看看
有关家事纠纷处理的培训吧



市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舒琴以调解技巧与调查方法为题授课,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陆兰欢介绍了家事纠纷立案诉前调解等内容。




随后,与会人员还围绕有关工作进行了热烈地交流与讨论。双方希望通过紧密协作推动各自工作发展,形成合力共促源头维权更有力度、基层维权更见实效、身边维权更加温暖。

“法院+妇联”
让维权更给力!
编辑|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维权新征程,服务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