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医院网站“惊”现自己的照片?!这位演员起诉维权,结果...

Hey ,girls !

和朋友合照,你最怕什么?

闺蜜的脸永远比你小一半?

还是同伴的皮肤比你白一个度?

NONONO

据不完全统计,超过半数人认为

最可怕的是朋友没经过同意就把合照发朋友圈!

未经同意把合照发朋友圈

已经让人难以接受了

北京某女子竟然发现

有医院擅自用她的照片

放在自己的网站上做宣传!!!

案情回顾

来自北京的王女士有一天无意中发现在顺德某家医院的网站上竟然有自己的照片。

该医院未经过她的同意,就擅自将她的肖像用于《诱发宫颈炎的四大幕后推手》的商业宣传中,还在该网页下面标注了医院的咨询电话、医师介绍、各类业务价格等。王女士觉得这可能会让不知情的人认为她曾在这家医院接受过相关的治疗,对她作为青年演员、模特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感觉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一怒之下,王女士将该医院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

一审:

医院已侵犯了王女士的肖像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医院的行为已经侵犯了王女士的肖像权,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就侵害王女士肖像权赔礼道歉的声明。除此之外,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王女士赔偿30000元,并支付因维权支出的公证费、交通费等费用3000元。

二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后,该医院因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

医院上诉称,王女士提交的案涉肖像,没有明确标注她的名字,且表情姿态普通,面容无显著特点,其他长相近似的女性均可以模仿,难以确定该照片的原型一定就是王女士。其提供网上搜索的照片来对比上述肖像,并据此认为医院侵犯其肖像权,证据不足。

其次,一审法院认定王女士是青年演员、模特、歌手,缺乏事实依据。王女士没有提供其作为青年演员、模特、歌手等证书,仅提供自己拟写的简历作为依据,显然不可采信,所以应按照普通人的肖像来核定其赔偿额度。

(图片来自网络)

王女士答辩称,通过涉案图片与百度搜索所显示的她的照片进行对比,可以确定二者为同一人。医院擅自将她的肖像用于医院业务宣传,严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权。

而且医院将她的肖像用于《诱发宫颈炎的四大幕后推手》的商业宣传中,极易让公众认为她曾患有该疾病,甚至在这家医院接受过治疗,大大降低了她的社会评价,已侵犯了她的名誉权。

(图片来自网络)

并且王女士认为,自己身为中国青年影视演员、歌手、模特,其肖像具有不同于普通人的经济价值,一审法院判决医院赔偿30000元并不过高。

佛山中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王女士的面貌特征,结合她提供的经公证的网页图片与百度搜索所显示的王女士的照片进行对比,以一般人的认知标准,可以认定二者为同一人。本案中,医院未经王女士同意擅自在案涉网站上使用其照片,并且在该网页中标注有医院的咨询电话、医师介绍、各类业务价格等,可见医院的行为实质上具有营利目的,可判定医院使用案涉照片已侵犯了王女士的肖像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另案民事判决书及网络信息可知,王女士是我国青年演员、模特、歌手,其肖像权已包含一定的经济价值,故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侵权后果等各方面因素,一审法院判定由医院赔偿30000元并无不当。

最终,佛山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丨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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