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来了~
还是同样感觉,却是不同味道
↓ ↓ ↓
一房难求,马哥竟化身马嬷嬷,手段残忍逼迫下属卖房!这一切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让我们走进今天的漫点普法!
前两周咱们聊过了
那些因为重大误解、因为欺诈
而可以被撤销的合同
已经记不清了?来回顾一下~
那这周我们就再接着聊一下
第三类可以被撤销的合同——
那些因为胁迫
而被撤销的合同

民法的本意是希望
交易双方能和平愉快地
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
来签订每一份交易合同

但现实中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善良友善的
有人为了一己私利而牺牲别人的自由意志
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也在所难免

有时候,人在屋檐下
确实不得不低头

所以就需要法律出面
在事后帮助“受害人”纠正那些
不是自己意思的意思表示
什么是意思表示来着?进来重温一下

这就是法律制定胁迫制度的意义,为了矫正意思表达的形成不自由和表达不自由。

《民法总则》第150 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不会让善良的人受坏人的欺负
但也不会随意就撤销一份合同
不能你说是胁迫就是胁迫了

所以⋯⋯
成立民法上的胁迫

条件1:
其中一方故意提前告知另一方
会对他施加危害

说得全面一点就是——
有一方表示:
如果你不按照我的意思
做出我希望你做出的意思表示
或者不接受我希望你接受的意思表示
我就要对你或者你的家人实施人身、财产上的损害
比如说——
小胖有一套房子
本无意出卖

但马哥实在是非常喜欢小胖的那套房子
于是威胁小胖

条件2:
被威胁的一方得因为对方的胁迫
而陷入了担惊受怕的状态
也就是说
被胁迫人的恐惧心理得和威胁有因果关系

如果被威胁的一方听完了威胁
一点都不害怕
那这就算不上是胁迫

从这个例子我们也能看出
受到的威胁可不可怕
也是会因人而异的

普通人的标准:
受到的威胁确实能让所有智商正常、理性的人
吓到不行
除了接受威胁
再没有其它更合理的选择了
另一种就是
按特定的当事人的标准:
根据被胁迫人的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个人情况
他当时受到的威胁
对他个人来说确实非常可怕

除了接受威胁之外
再也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
条件3:
被威胁的一方又是因为这种担惊受怕的状态
才做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也就是说
被胁迫的一方做出的意思表示
得和他的恐惧心理有因果关系

条件4:
威胁必须要有不正当性

如果是为了实现自己应有的权利而实施的
那这种“威胁”就具有正当性
比如说——
阿松喝多了以后开车,把分裂七的车给撞了个大坑
修车费大概需要20 万

看阿松没有想赔钱的意思
于是分裂七威胁阿松……

像是这种情况
分裂七是为了行使自己的侵权损害赔偿权
要求的20 万也算价格公道
并没有想借此讹阿松一把
而且报不报警是分裂七的自由
像是这样为了行使自己权利的“威胁”
是民法所能容忍的
所以这样的“威胁”就具有正当性
还有一种正当的威胁就是
晚辈出于对长辈的敬畏之心
在其压力下而订立合同

曹丕晚上做梦
梦见曹操


如果长辈对晚辈的“要求”
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那么这样的威胁就也具有正当性
不正当的威胁
大家随便就能说出来很多例子
但你能举出例子
那你能说明白是哪里不正当么

Case1:
小胖想买分裂七的车
但分裂七不想卖
于是小胖威胁分裂七······

在这里
小胖追求的结果——买车
是正当的
但他是以别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相威胁
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Case2:
小胖想和阿松一起合伙开一家赌场,
小胖想让阿松出资10 万,但阿松不肯,
于是小胖威胁阿松······

在这里
小胖威胁的手段——举报印假钞
是合理合法的
但他所追求的结果——开赌场
却是不合法的

Case3:
小胖想买分裂七的车,但分裂七不想卖。
于是小胖威胁分裂七······

在这里
虽然小胖的目的正当——买车
手段也正当——检举违法行为
但是法律并不能容忍
有人以“检举违法行为”来谋取私利

现在是不是对威胁有了更深的认识了?


马哥 饰 马...马嬷嬷?
扎扎扎!

叨姐 饰 瑟兰督伊
C位出道全场最shining的角色!

老王 饰 甘道夫
反串智者,是时候靠脑子吃饭了~

阿松 饰 索林·橡木盾 艾迪生 曹丕
哦...要钱不要人。

小胖 饰 王多鱼 拳手经纪人 曹植
我也想要这样的二大爷!

分裂七 饰 比尔博·巴金斯
我来说一下这个角色的心路历程:矮。

策划:马岳君(马哥) 刘青(叨姐)
文案:范琳松(阿松) 王劢(老王) 梁成栋(小胖)
漫画:罗琪(分裂七)



每周五,
与你相约!

(编辑 席锋宇 常煜 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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