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 杜晓 实习生 徐静华
福建泉州碳九泄露事件发生以来,
当地有关部门已多次发布通报。
事件本身并不复杂,
但却颇具典型性。
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
带给人们的反思远远没有结束!
事故造成的损失应依法赔偿

据11月14日发布的通报中称,吸附在渔排上的污油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当地政府已安排应急周转资金550万元,按一个网格1000元标准进行初步赔偿,进一步的理赔方案正加紧协商制定中。
据了解,事发后,有媒体记者来到事发海域,事隔几天之后仍能闻到比较浓的异味……有渔民养的鲍鱼出现死亡,一些渔民损失严重。
另据11月8日当地政府通报,医院接诊52名疑似接触碳九泄漏身体不适的患者。对于这些健康受损的居民和经济受到损失的渔民,赔偿问题也随之而来。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曹明德认为,既然有关部门认定该事件为重大责任事故,一定是造成了重大损失,产生了严重后果。居民存在身体不适、去医院就医等问题,都是事故造成的后果,产生的治疗、看护等费用应该得到赔偿。
“对于渔民来说,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肯定是需要责任人来赔偿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附近水域没有真正受污染,可能也会使消费者对该地出产的水产品产生负面评价,在一段时间内不会购买该地出产的水产品。即便此次没受事故影响的渔民,如果水产品也卖不掉或者卖不出好价钱,也属于一种‘纯粹经济损失’,对于这些渔民,理论上也应当赔偿,但在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一定困难。在有些国家,曾经有过法律支持这类赔偿的判例。”曹明德说。
政府信息发布应更加权威

泉港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曾发布通告称,11月11日以来事故周边区域水质多指标均属于第一类海水水质范围(符合养殖水质要求),水产品可以正常上市。在11月6日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泉港区广播电视台发布通告称,泉港区各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各项空气指标持续正常。
由于通告距离事件发生的时间较短,有网友对此提出质疑。
曹明德认为,当地相关部门在较短时间内宣布空气、水质达标,网友有疑问也是可以理解的。对于水源、水产品污染是不是完全消除的问题,要根据检测报告来确定,不能完全凭人们的认知下定论,一定要靠数据、技术做出结论,而这需要技术专家、专业机构的参与。在这个过程中,参与监测的机构需要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地方政府要在其中发挥引导作用,还有要有公众、第三方参与,不能由单纯企业组织检测机构宣布结论。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认为,政府在给出此类信息时,不能仅仅简单地给出结论,也要给出鉴定过程的相关信息,如监测机构的资质、鉴定报告的细节等,这些都涉及到技术标准。水质指标合格的结果由泉州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得出,大部分情况下这类检测中心跟政府没有直接关系,属于第三方检测机构。水质监测一般需要在当地设置多个监测点,需要依靠技术性设施,这不是所有机构都能实现的。如果要增强信息的可信度,政府还应披露更细致、详细的信息,增强结果的可验证性。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马燕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危及重大公共利益,特别是涉及海域问题的事故中,当地政府是唯一有发言权的角色。因此,政府有义务、有职责公布事件进展、检测报告等信息。这些监测数据应该是建立在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的。必须要注意的是,因为海洋污染的监测比较复杂,是一个动态过程,政府公布的监测数据可能存在波动情况,短时间内可能很难有机构能对这些情况下一个决定性的结论。在这个过程中会有多方参与检测,而污染物的治理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进程,因此政府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才能保障公众知情权。公众也应从科学、客观的角度看待这些信息,明确海洋污染治理的复杂性。
运用法治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一些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安全生产事故陆续发生,其背后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曹明德认为,泉港碳九泄露事件属于“人祸”,涉事工厂存在主观上的重大过失,在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方面肯定存在漏洞,才会导致这一后果。如果尽到了高度的注意义务,这一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也为那些为了经济利益而违规生产、环保投入不足的企业敲响了警钟。
马燕认为,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措施来落实责任,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石油、化工等行业应尤为重视,一定要避免出现这类事故,因为此类行业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后续处理的难度较大。从政府方面来看,在落实安全生产、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措施之外,更应该注重在预防阶段加强排查。
“我国经过了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年代久远的工厂、设施、工艺流程较多,应该把预防措施做扎实。化工厂在意识到自己的设备、工艺老化的情况下,一定要谨慎生产,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措施履行预防责任。特别是对于之前已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验收过的项目,企业要进行后续评估及时消除隐患,政府也需要加强监督检查。只有通过明确各方责任,严格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才能尽可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马燕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出来。
“从长远来看,这涉及到一系列深层次问题,需要人们的生态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有根本性转变。只有通过不断强化环境保护教育、法治教育,使得从直接责任人到企业负责人,从地方政府分管部门到地方领导,社会各方面都充分具备上述意识,这样的问题才会大大减少。不仅是化工厂,很多领域都应该是这样。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靠重大事件来推动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成本太高,只有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生态文明建设齐头并进,才能从源头改变。”曹明德说。
“保护优先不是不发展,化工厂生产是必要的,渔民水产养殖也是必须的,这都是生存发展的需要。企业要遵守法律,避免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对于在管辖范围内有潜在危险的化工企业,政府应当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的预防措施。社会也应当积极监督企业,促使其积极落实预防性措置,避免这类问题的出现。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也也应积极关注附近企业的生产性质、安全管理等情况,提升预防意识,一旦发生污染物泄露的事故最起码能尽快预判是何种原因造成的,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当下,公共空间的环境安全问题在城市发展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公众也应通过社区等途径,增强紧急环境事故的预防和救助能力。”马燕说。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 唐晓芳 常煜 范琳松)
标星+置顶法制日报
让你瞬间找到法报君

投稿的小伙伴,请发到这个邮箱 :fzrbrmt@126.com 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