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死而复生”的孙小果案开始彻查,到底谁的“后台”这么硬......

△2017年初,孙小果(右三)出席银河酒吧的宣传活动,并在背景广告板上签名。(新浪微博截图/图)

28日中午,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公布了孙小果案最新调查进展及孙小果主要家庭成员的情况。

昆明孙小果,不再是“谜一样的男人”。

01

案情回顾:

“死而复生”的孙小果到底是什么?

28日,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通报了孙小果案的有关情况。先根据这一通报,画一个孙小果年表:

1994年,武警学校学生孙小果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着警车游荡,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轮奸。得知消息的其母孙鹤予懵了,确切地说是恐慌。

作为在昆明官渡公安分局刑侦队供职多年的资深警察,她深知厉害:轮奸是强奸罪的加重犯,起刑点就是十年;开着警车作案,影响恶劣,很可能被处死。

孙鹤予、李桥忠(孙小果继父)四处活动,伪造了患病证明提交给办案部门;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部分领导及干警徇私枉法为孙小果办理了取保候审。在孙小果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后,又给他办理了保外就医,导致孙小果未被收监执行。

逃过一劫的孙小果不但不知收敛,反而变本加厉。

在1994年至1997年间,犯下累累罪行:强奸多人(有一次是当众强奸)、 故意伤害两人,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寻衅滋事一起。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反响强烈。

在中央领导的批示下,孙小果案很快作出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小果不服,提起上诉,结果是维持原判!

其母孙鹤予和其继父李桥忠也因此案受到严厉处罚:孙鹤予被以包庇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李桥忠被撤职,留党察看两年。

这些都是1998年的事情。

2004年,李桥忠东山再起,出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去年刚刚退休。

但孙小果并没有被处死,而是被迅速改判成死缓,之后又减为无期。在孙小果服刑期间(2008年),孙鹤予、李桥忠与监狱、法院相关人员共谋,利用并非其发明的“防盗窨井盖”申请专利。孙小果因此构成重大立功,被大幅度减刑。

2010年,孙小果“刑满释放”,走出监狱,化名李林宸开起了酒吧,这就是后来名震昆明夜场的“大李总”。

2019年3月中旬,昆明警方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孙小果系1998年就被判处死刑的罪犯,遂立刻向上级汇报。孙小果案案发。目前,一家三口都被控制:孙小果被关押,孙鹤予、李桥忠被当地监察机关留置。

背景之问:

生父并非位高权重,他何以称霸一方?

最新调查结果显示:

▲孙小果母亲孙鹤予,曾用名孙学梅,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原民警,因包庇孙小果1994年强奸犯罪被开除公职,于1998年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继父李桥忠,1992年与孙鹤予结婚,1996年从部队转业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任副局长,1998年因在孙小果1994年强奸案中帮助孙小果办理取保候审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2004年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2018年10月退休;

▲生父陈某,昆明市某单位职工,1982年与孙鹤予离婚,1996年因脑溢血中风瘫痪后病退,2016年8月20日去世;

▲爷爷陈某清、奶奶陈某芬,分别系某中学原职工,已去世;外公孙某翔、外婆吴某兰,分别系某铁路局、某针织厂原职工,已去世。

目前,孙鹤予、李桥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于2019年4月3日被采取留置措施,接受调查。未发现孙小果生父陈某涉及孙小果案。

民众叫好的同时,也不免心生疑惑:孙小果的家世算不上显赫,后台更不是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为何孙小果仍能不断减刑,为何他出狱后仍能成为“昆明一霸”,横行如此之久?

通报虽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但答案也呼之欲出,孙小果虽没有传言中的“高官生父”作为保护伞,但却利用关系网在当地深深扎下恶根

02

案情之问:

疑似同案犯未获改判,他何以“死里逃生”?

通报显示,孙小果第一次犯强奸罪时,用假病历逃避收监执行,第二次犯强奸罪时,用立功获取减刑。

然而,据媒体此前披露,孙小果在第二次强奸罪时原本已判处死刑,何以又有服刑并减刑的机会?孙小果又是如何做到“死里逃生”?

根据孙小果犯案时施行的1997年《刑事诉讼法》规定,“枪下留人”一般只有三种情形:一是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需要改判;二是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三是罪犯正在怀孕

与孙小果涉同一案件的被告人苏源,因犯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于1998年2月18日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于1999年11月17日刑满释放。

从判决书披露的情况,苏源未能获得改判,并执行完了昆明中院此前判决的全部刑期。孙小果“死而复活”,显然是针对他本人叫停了死刑执行,并进行了再审改判。

对此,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报指出,目前案件办理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相关部门已对11人采取了留置措施,并对孙小果出狱以后所涉系列刑事犯罪案件中的9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23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由此可见,案件侦办工作已进入深水区,其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正在浮出水面。

03

追问孙小果案不仅是为了打掉保护伞 

一个罪行屡屡的惯犯,又是怎么一次次化险为夷?毫无疑问,孙小果一案已经远远超越了司法个案的范畴,关涉司法权威,关系法律尊严。

在孙小果的名字屡屡见诸报端的“高光时刻”,让孙小果受到法律应有的严惩,似乎已不再难。关键是我们能否对此案一查到底,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拔除其身边的摇钱树。

我们追问的终极目的,是希望发现这个案子中所暴露出来的司法程序执行程序中漏洞,弥补让孙小果脱网的缝隙,铲除腐败、徇私的土壤,让“孙小果”们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已经要求云南方面严查此案,将该案办成“铁案”。人们期待,一个个关涉案件的问号能够被拉直。人们更期待,伴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法律的威严得以彰显,对法律的信心得以重塑!

04

扫黑除恶举报平台正式上线!

扫黑除恶是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场人民战争,惟有积极发动群众力量,做到人民关心、人民参与、人民监督,才可能真正实现扫黑之净,除恶之尽。

5月28日,全国扫黑办向社会公开发布升级后的智能化举报平台。

即日起,举报人只需要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网上搜索“12337”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举报链接,就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平台。

一次举报只需填写举报人、被举报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情况和“保护伞”情况4大类信息,一般情况下,只需3分钟即可完成,提交成功后全国扫黑办即可实时受理。

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3月31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电话已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9万余条。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让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无处逃遁!

来源:人民日报、彬彬有法、苏州普法

编辑:佛山高明普法编辑部

在看点一下,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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