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亲情
永远是我们心底最柔软的存在。
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
家人却意味矛盾、纠纷......
顺德就有这样一位父亲,
和妻女之间矛盾纷纷,
还因为住房问题,闹上了法庭!
令人欣慰的是,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
阻隔在家人之间的“冰山”,
最终被融化了。
案情回顾
今年七月,顺德法院迎来了一宗特殊的案件。72岁的翁某(男)来到顺德法院起诉,提出要和自己结婚40载的妻子何某(女)离婚。他提出了三个诉讼请求:
✔与妻子何某解除婚姻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坐落于大良街道的房屋,价值200万元,房屋归两人共同所有,由翁某折价补偿一半即100万元给何某;
✔何某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翁某和何某共同育有三个女儿(均已成年并已成家),由于工作原因,翁某在外工作时间较长,负担了家庭开支。现在他退休了,想搬回案涉房屋居住,但何某及女儿占用了房屋,安排他住三楼一个10平米的小房间里。
翁某称,三楼客厅堆满了女儿的货物,一楼被女儿霸占用作商铺,二楼由何某居住,他年龄大不能住三楼,想住一楼、二楼,但何某及三个女儿均不同意不理会他。翁某认为他们夫妻双方长期分居,感情已经破裂,子女也不顾及他的感受,让他十分伤心。
由于住房问题与家人协商不成,无奈之下,老人一纸诉状将妻子诉至法院。为了案件能有一个更加圆满的结果,最大程度地满足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案件首先进入了调解程序。

布置温馨的家事调解室
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调解开始,调解员首先征询了双方的调解意愿,但双方各执一词且就房屋居住等问题互不相让,没有达成一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翁某说:“我们家庭成员之间几乎没有沟通,家人对我态度冷淡,我觉得自己受到何某和三个女儿排挤,所以我坚持离婚,坚持我的诉求。”
何某说:“我不同意离婚,我们家庭成员之间一直都有沟通交流。翁某从年轻的时候起,就喜欢打牌,所以才和我们少交流!”


积怨已深,难以调和
案件在开庭期间,翁某坚持离婚,并执意将房产出售后金额双方各半。而何某则称自己身患重疾,不同意离婚,唯一的一个房产不想分割,无条件另寻住址,也没有钱将房屋折价补偿给翁某。陪同母亲来开庭的三个女儿有的支持父母离婚,有的不支持,但都不同意分割房产。大家各执一词,女儿指责父亲不顾家,父亲指责女儿不孝,逐渐演变成了一场骂战,调解的难度越来越大了。

虽然调和难度较大,但出于双方当事人利益及家庭关系修复的角度综合考量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应继续由调解员进行调解。
耐心疏导,重拾亲情
调解员不放弃,分别多次与翁某、何某及三个女儿谈话,希望在谈话中了解更多信息。通过多次与翁某沟通和调解得知,该起案件的根本原因是何某及女儿对翁某的亲情疏离及赡养问题引起的离婚纠纷。
抓住了根本原因,调解员以“亲情”作为调解切入点。首先,调解员对三个女儿做细致的教育工作,从社会公德、伦理道德方面进行教育。赡养老人是儿女责任,是社会公德,更是法定义务,作为女儿应当照顾和关心老人的生活。调解员语重心长地劝解三个女儿,父母在,家就在,岁月易逝,尽孝要早。同时对翁某、何某进行耐心的感情疏导,夫妻婚姻已有四十周年,双方肯定是有深厚的感情基础的,夫妻双方应互相多沟通和关心,膝下有三个女儿,正是安享晚年幸福生活的时候。

再者,双方离婚,将房产分割,对房产对翁、何双方都没有好处。调解员的悉心调解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员,三个女儿都表示愿意赡养翁某。征求翁某意见后,翁某愿意主动撤回对何某的离婚起诉,翁某、何某及三个女儿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书,约定三个女儿每人每月给付翁某生活费700元。案件圆满调解,翁某重拾父亲与女儿的亲情,回归温馨的家庭之中。

结语
在本案中,调解员以“亲情”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和多方沟通协调,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化解了一家人的矛盾。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为百行首,夫孝,德之本也”,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天经地义。在社会文明高度进步的当下,每一位为人子女的都应该孝敬老人、尊敬老人,竭尽所能地让他们老有所乐、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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