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融合专业及职能优势并形成工作合力,高明区司法局以四项措施促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派驻公安民警(辅警)、监所警察、志愿律师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简称“三项工作”)机制落实,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矫治质效,维护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


(图:利衡律师事务所欧丽莹律师对社矫人员开展法制教育讲座)
一、邀请律师开展法制专题教育讲座。6月12至14日,区司法局邀请广东利衡律师事务所派出4名志愿律师为我区4镇(街)共25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以“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保护”为主题的系列教育讲座。律师以阐释法律规定及真实案例、现场互动交流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向社区矫正人员讲解《反家庭暴力法》、《继承法》等法律知识,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今年以来,高明区司法局共组织志愿律师开展法律专题讲座20场次,教育社区矫正人员786人次,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促使他们端正态度顺利回归家庭与社会,达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效果。
二、组织志愿律师开展“一对一”结对子帮教活动。区司法局组织志愿律师与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组成“一对一”结对子帮矫小组,通过走访、法律咨询、谈话谈心等方式加强与社区矫正人员的沟通与了解,引导其遵守法律,懂得运用法律解决遇到的困难。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志愿律师6名对20余名社矫人员开展专门帮教活动,教育矫正效果得到深化。
三、将监所警察工作经验与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融合互补,进一步规范基层监管执法行为。今年市司法局共安排5名监所警察派驻到我局及各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包括1名佛山监狱派驻警察协助区局开展远程会见及社区矫正工作,4名佛山市强制戒毒所警察协助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警察帮助司法所开展纪律教育、对违纪违规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谈话、对青少年、涉邪人员等重点社矫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教育。今年以来,监所派驻警察共参与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及协助开展社区劳动维护现场秩序12次,参与社矫宣告6次,走访15次,集中点名9次,进行训诫谈话9人次,取得了较好教育矫正效果。同时,派驻警察带来了一系列好的监管经验和做法,包括严肃会场纪律、统一存放手机、编排人员座位、现场点名报到、灵活开展走访、调动社矫人员自觉遵守纪律的积极性等建议被各司法所采用后,各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及公益劳动的现场纪律明显好转,矫治效果有很大提升。
四、利用派驻公安民警(辅警)协助做好日常教育监管工作,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力。今年以来,我区各派出所派驻各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公安民警(辅警)共8人,累计参与社区矫正集中教育17次,协助开展社区服务维护现场秩序17次,参与社矫宣告137人次,参与走访20人次,参与集中点名5次,参与训诫谈话6人次,协助查找人员2人次。派驻司法所公安民警(辅警)有效震慑违规违纪社矫人员,对维持社区矫正活动现场纪律、提升矫正效果起了促进作用。
“三项工作”机制将社会专业力量、监所先进管理经验和刑罚执行资源与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融合互补,促进了“五个一”教育矫治模式和日常管理措施的落实。下一步,高明区司法局将以深化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及加大引入社会力量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力度为抓手,健全完善与律师、监所和派驻警察的沟通协调机制,用好三种力量,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实效。

(图:志愿律师、派驻监所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图片)
原创:高明区司法局社矫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