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今年我区调解员培训采取“全员培训+业务骨干加强型学习”模式进行。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授课、主题探讨、经验交流层次丰富的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一是组织区内调解员业务骨干进行加强型培训学习。7月1日-7月5日为期5天的2019年高明区人民调解员及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在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中心深圳基地开班,由区司法局副局长孙旭东带队的基层调解员业务骨干、村(社区)法律顾问等51人参加了培训。开班仪式上,孙旭东向学员提出要立足工作岗位,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担当有为;珍惜学习机会,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发挥好基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的要求。


图为高明区人民调解员及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开班仪式。
此次培训,通过邀请高校老师授课,让学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广东巡视重要讲话精神,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法治思维与人民调解工作等政策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业务技能。通过组织学员到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考察参观,学习改革创新时代精神引领基层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福田模式”;通过组织学员到龙岗区保龙街道阳光调解模式示范点开展现场学习,吸收“互联网+调解”的先进调解工作经验,邀请当地经验丰富的律师分享调解经验和业务交流学习。学员通过学习理论知识以及与当地优秀调解工作者座谈交流,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拓宽了视野、收获了经验,对如何结合实际切实提高基层调解工作业务水平有了新的认识。

二是各镇(街道)自行组织全员培训。区司法局提出年度培训意见,指导镇(街道)年内组织辖区内调解员全员集中培训。各镇(街道)围绕农村治理法治化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民事调解常见法律问题、司法确认工作开展意义及方法等方面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授课,或通过优秀调解员作心得交流、观看庭审现场录像、观摩庭审现场等方式学习法律知识与调解沟通技巧。5月始,各镇(街)陆续开展调解员培训3场次。


图为荷城街道开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图为杨和镇开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
此次培训,通过邀请高校老师授课,让学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广东巡视重要讲话精神,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法治思维与人民调解工作等政策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业务技能。通过组织学员到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考察参观,学习改革创新时代精神引领基层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福田模式”;通过组织学员到龙岗区保龙街道阳光调解模式示范点开展现场学习,吸收“互联网+调解”的先进调解工作经验,邀请当地经验丰富的律师分享调解经验和业务交流学习。学员通过学习理论知识以及与当地优秀调解工作者座谈交流,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拓宽了视野、收获了经验,对如何结合实际切实提高基层调解工作业务水平有了新的认识。

近年来,高明区狠抓基层调解员业务培训,坚持自主学习与集中培训双管齐下的学习模式,营造调解员队伍良好的学习氛围,切实提升了基层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并将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为我区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贡献力量。
来源: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