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生孩子
却担心没人带?
特别是0-3岁
还没到上幼儿园的时候
让父母带 ,年纪大了没精力
交给托幼,心里忐忑不放心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国家发话了!
(梦之声第238期,戳视频播放↓↓)
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3年之际,国务院办公厅5月9日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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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今后婴幼儿照护将迎来哪些变化?家长关心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紧缺、素质相对不高问题如何解决?宝爸宝妈会获得什么支持?
我们一起来划重点↓↓↓
鼓励地方试行育儿假
◎ 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
◎ 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 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规范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
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地方各级政府要将需要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
支持有条件幼儿园设托班
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针对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紧缺、素质相对不高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培育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特别强调,要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虐童等现象实行“零容忍”,对相关人员实行终身禁入,确保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序发展。
鼓励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支持
目前托幼机构每月收费从千元到上万元不等,有的机构收费甚至超过每月15000元。这既与日托时间、服务水平相关,也与托幼机构高运营成本有关。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梳理社会力量进入的堵点和难点,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地方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用人单位内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
社会支持也是重要保障措施之一。意见明确,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和母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营造婴幼儿照护友好的社会环境。

不知道这样的
《指导意见》推出以后,
今年会不会有
更多夫妻成为宝爸宝妈?
出品│珠江时报《梦之声》栏目组
编辑:夏梦
来源:综合中国政府网、新华网、央视网、南方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