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完你的分析,才发现自己忽略了这些法律问题,这次算是给我上了一堂课了。
不客气,这是我们调解员应该做的!


这样的对话,
发生在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
和当事人的电话沟通中。
什么?
调解也能“上课”?
到底怎么回事?
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案情回顾
梁某于去年12月入职佛山丰某餐饮设备有限公司。在入职时,丰某公司与其签订了《入职申请表》,共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在之后的工作中,丰某公司认为梁某的工作态度不佳,两个月内迟到了13次。为此,公司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扣除了梁某300余元的工资,并辞退了梁某。

其后,梁某不满公司的决定,向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丰某公司支付其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各项赔偿金约七千余元。
顺德仲裁委经审理后认为,梁某入职时填写的《入职申请表》不具有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不应视作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由于丰某公司也无法证明梁某是其试用期员工,辞退梁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次,丰某公司规定员工迟到一次罚款30元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仲裁委经核算后,裁决丰某公司支付梁某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四千余元,并退还扣罚梁某的300余元。
随后,丰某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佛山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经过前置分流,分配到了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陈伟塘手上。
陈伟塘有着扎实的法律知识,处理相关案件的经验也比较丰富。在阅读过案件材料后,他决定先从丰某公司入手,了解公司的调解意向和调解金额。

1耐心倾听,化解愤怒
陈调解员通过电话与丰某公司进行了初步沟通。一接到调解员的电话,丰某公司负责人就向调解员“大吐苦水”。他表示,自己不在意赔偿的金额,但是梁某的工作态度非常不认真、不积极,无法通过考核,辞退他是合理合法的。谈到梁某,负责人很生气,情绪也比较激动。
面对这样的情形,陈伟塘没有直接进入主题,而是选择耐心倾听、安抚负责人的情绪。他先动之以情,与负责人谈到,其实没有必要为了这件事一直心怀愤怒。“您平时工作也比较忙碌,既然不在意赔偿的金额,花费这么多时间、精力牵挂着这件事,实在不值得”。
再加上,如果打官司,判决的结果会在网上公示,其他公司或者合作方都能查到,这会对公司的形象造成一定的影响。负责人认真考虑过调解员的话后,认为也不无道理,就表示愿意赔偿梁某2000元,达成调解。
2讲理释法,赢得信任
这时,陈调解员再晓之以理,为负责人讲理释法。陈伟塘为丰某公司负责人分析道,梁某填写的《入职申请表》没有规定合同期限,所约定的试用期其实是不成立的,仲裁委的裁决有一定的道理。这刚好戳中了丰某公司负责人的知识盲点,听了调解员的话,负责人直言“自己像是上了一节课”,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对话。
凭借着专业的分析,陈调解员赢得了他的信任。渐渐地,负责人的态度也有所动容了。最后,他表示同意赔偿梁某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4000余元,但因梁某迟到而扣罚的工资不愿退还。
3协调双方,达成和解
至此,陈伟塘认为是时候联系梁某了。由于梁某的电话一直无法拨通,陈调解员辗转通过各种渠道才找到了梁某家人的电话,并通过其家人联系上了梁某。与丰某公司不同,梁某对调解没有那么抗拒。
所以,陈调解员直接进入主题,和他说明丰某公司的态度。由于调解员与梁某的交谈比较顺畅,梁某对调解员也比较信任,因此他直接询问调解员自己该如何处理。“如果迟到的情况属实,打官司时,法院可能也会不支持你要求退还扣罚工资的主张”调解员建议梁某答应丰某公司的条件。最后梁某接纳了调解员提出的建议,同意达成和解。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和解协议
最终,案件圆满调解,双方来到了市诉前和解中心签订和解协议,现场气氛融洽,丰某公司还当场支付了梁某赔偿金,一场矛盾纠纷就这样落下了帷幕。
调解心语
做调解员一定要有耐心,学会“倾听”很重要。这不仅能更容易取得当事人的信任,还能在认真的倾听中寻找到双方矛盾的重点,从当事人的语言中发现一些细节,而这些细节,很可能就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点。——陈伟塘
编辑丨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