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板,我工资呢?
没钱给啊,别问了




我付出了劳动,结工资天经地义的啊
我消失了你找不到我的,拜拜




你这样做是违法的!
辛辛苦苦地付出劳动
就期盼着发工资的那天到来
然而有些老板却拖欠工资
迟迟不支付甚至一跑了之
等待欠薪老板的下场是什么?
今天,禅法君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案情回顾

2017年5月起
章某加盟某快递有限公司,租用禅城区南庄镇某地用于经营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南庄网店。期间,章某因经营不善拖欠覃某、关某等6名员工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的工资,合计56188元。
2018年1月30日
为逃避支付工资,章某搬走上述网店的电脑,与其妻子一起逃匿回老家,停用手机,并陆续将其本人及其妻子银行账户内的十万余元转走。后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书面、短信等方式通知章某解决,但章某未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出面配合。
2018年2月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公告方式向佛山市禅城区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章某拒不执行劳动监察部门的指令。
2018年4月16日
民警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平路抓获章某。
2018年5月8日
章某足额发放了覃某、关某等6名员工的欠薪人民币56188元。
2019年5月7日
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章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禅城法院提起公诉。
下面,我们来看看我国法律
对于这一方面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院判决

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章某无视国家法律,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6名劳动者4个月的劳动报酬共计56188元,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章某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可以减轻处罚。鉴于章某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
最终,禅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章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禅法君寄语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 本案章某因为经营不善,欠下多名工人劳动报酬后选择转移财产和逃避,虽然后来章某足额支付了工人的劳动报酬,但其行为依然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到头来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法院对章某的依法判决,既维护了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传递了信守承诺,诚信经营,遵纪守法的价值观。
◆ 禅法君提醒,对于经营者来说,在经营中应懂法律、讲诚信,当出现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时,要正确面对,妥善解决,而不能采取逃避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劳动者来说,应采用合法渠道维权。如遇到企业老板拖欠工资逃跑的情况,除了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之外,还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信息,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