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销售假冒LEVI' S品牌服装,佛山一公司被判赔偿8万元!

最近想买条牛仔裤,搭件白T简单又好看,下班一起去?

好啊,但买大牌时要记得去官方旗舰店,别不小心买到假货了……

我最讨厌假货了,支持正品,保护知识产权,我懂的嘻嘻~

聊起牛仔裤,我想起有个关于销售假冒品牌牛仔裤的案件,品牌方将销售假冒品牌服装的公司告上法庭并且胜诉了。

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呀?

事情,是这样的……

佛山某服装有限公司因擅自销售假冒品牌“ LEVI'S ”的牛仔裤,被利惠公司诉至禅城法院,利惠公司要求被告佛山某服装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欧某立即销毁带有利惠公司商标的全部侵权商品库存,并且赔偿经济损失、律师费以及调查取证等费用共计215000元

案情回顾

利惠公司名下的“LEVI'S”品牌创立至今已有超过150年历史,利惠公司在庭审中表示,“LEVI'S”品牌在我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商誉。通过调查,利惠公司得知佛山某服装公司在从事生产服装的经营活动时,存在销售侵犯利惠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牛仔裤行为。

图源:LEVI'S品牌中国官方微博

2017年4月14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被告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明,该服装公司自2017年4月其擅自加工带有侵权商标的牛仔裤,每条牛仔裤中有多达18个侵权商标。经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服装公司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利惠公司认为,其是涉案商标的商标注册人,依法对该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该服装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利惠公司许可而擅自使用生产及销售涉案商标标识的被控侵权产品,单个商品侵权商标数量巨大,且不惜模仿国家注册商标标识,情节及其恶劣。故请求该院判决该服装公司以及欧某立即销毁带有利惠公司商标的全部侵权商品库存;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律师费5000元以及调查取证及差旅费等合理开支1万元。

庭审中,佛山某服装有限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欧某未到庭答辩,亦未提供证据材料。

法院判决

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注册商标均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且均在注册有效期内,利惠公司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或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容易造成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现场照片及行政处罚决定中查明的相关事实,被诉侵权商品上所使用的注册商标构成商标相同或近似,故服装公司生产案涉侵权商品的行为侵犯利惠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关于该案的赔偿数额,案中因利惠公司提供的证据难以明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损失,亦无商标许可使用费予以参考,故禅城法院综合考虑案中利惠公司注册商标的知名度、服装公司的主观过错、侵权行为的性质、影响范围以及利惠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以及律师费等因素,酌定服装公司赔偿利惠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80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该某服装公司赔偿利惠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80000元,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欧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说法

近年来,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市场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整个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在逐步增强。但是目前仍有一些经营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生产销售一些侵权商品,严重危害知识产权人和社会的合法利益。

上述案件中,服装公司虽然已承担了行政责任,但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后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佛山作为制造业城市,因制造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时有发生,应对侵权企业给予有力惩罚,为各类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让佛山真正成为保护知识产权的制造业高地。

编辑|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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