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3日下午,区司法局局长彭友雄同志带领由区司法局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到明城镇光明村委会开展“法治体检”,就如何规范村规民约、建立乡村长效治理机制等问题与明城镇委书记杜颖梅同志、驻村干部、光明村委会干部及辖区内波泔、甘蕉、苗村三个村民小组的干部进行了深入交流。
彭友雄指出,通过党委、政府重视,村委会大力支持、村民共同参与,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制定完善的村规民约,规范约束村民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培养良好的风俗习惯,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为乡村治理建立长效机制,把乡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真正实现乡村振兴。
杜颖梅表示,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各村建立村规民约,欢迎和感谢区司法局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给予的支持和帮助,寄望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协助乡村制定合适可行的村规民约,助力明城镇乡村振兴。
通过深入交流,拟由村委会选取1至2个自然村作为制定推行村规民约的试点,以一年为周期检验成效,通过找差距、抓落实,用制度提升村民自我治理能力,促进村中各项事务的发展,真正实现乡村振兴。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团队将继续跟进试点村民小组村规民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图为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团队在明城镇光明村委会开展“法治体检”)
区司法局近年来为夯实我区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基础,积极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将优质资源下沉基层,为基层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自2017年起建立加强联系基层工作机制,区局通过组建机关法律服务团队深入联系基层,发挥专业优势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法律服务团队对全区72个村居进行了全面的走访,对重点村居反复多次回访,共走访村居122次,对村(居)、村民小组村规民约、乡村治理有关法律文书以及乡村振兴建设中有关招投标、经济合同等法律行为、法律文书进行法律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参与、指导基层矛盾纠纷调处130件(次),为基层村(居)、重点村民小组提供“法治体检”,“一对一”出具法治体检报告,协助建立、规范乡村治理有关机制。
下阶段,区司法局还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联系基层工作力度,结合重点村民小组、乡村振兴示范村等17个村居(村民小组)开展“法治体检”,为我区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动乡村振兴、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回答好“高明司法何位、高明司法何为”。
供稿: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