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点多
在深圳福田区御景华城发生惨剧
一小孩在小区内与母亲同行时
被从20楼坠落的窗户砸中

顿时鲜血染地
母亲撕心裂肺地哭了起来
戳视频→→
(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孩子被紧急送往附近的深圳市中医院

从深圳市中医院了解到,孩子胸腹均有伤,左股骨骨折,锁骨骨折,到院时心搏骤停,经过心肺复苏抢救后,已恢复心跳。因颈椎受伤,依靠呼吸机辅助呼吸。

12点半左右,
孩子转到儿童医院进行手术。
从受伤男童的父亲陈先生处获悉,截至昨晚9点,孩子还未脱离危险,虽然当晚已经完成脑部手术,目前生命体征平稳,但仍处危险期,还要看接下来的检查情况,医生告诉家属,孩子醒过来后不排除成为植物人的可能,让家属做好心理准备。
据知情人透露
孩子是独生子,今年5岁
当时他正去往幼儿园的路上
怎么窗户会突然掉下来呢?
有人猜测是年久失修
有人猜测是天气问题
也有人猜测是人为因素
一时间,众说纷纭……
据悉
玻璃窗是从3栋20楼住宅坠落
目前住户已经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福田公安初步调查
排除人为因素导致窗户高空坠落

高空抛物
=
“悬在城市上空的剑”
大家还记得去年东莞塘厦镇
12岁女孩高空抛苹果
砸伤三个月女婴的一事吗?

女婴虽然活下来了,
但是终身需大部分护理依赖。
今年4月法院开庭审理,
女婴家属索赔544万元!
一个苹果让两个家庭破碎!
高空坠物
引发的悲剧
被报道得太多太多了
再来认识下高空坠物
30克的鸡蛋从高空坠下的能量
超乎你想象
从4楼抛下来会让人起肿包,
从18楼抛下来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
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高空抛物的新闻屡见不鲜
而“肇事者”通常难以确定
那么,“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逃得掉法律的制裁吗?
答案当然是:逃不掉
高空抛物谁担责?
1、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死亡,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并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损伤,则依法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谁能想到走在街上
都能碰到这种事
安全问题真是一刻都不能忽视
稍不注意
就出了人命
而且最近雷雨大风频繁来袭
狂风暴雨天气
是坠物的高峰期

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
下面这个提醒
请认真看看吧
重要提醒
一、绝对不要高空抛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高空抛物的行为。
二、在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三、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的发生。
四、风雨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
五、遇到施工、装修等可能产生坠物风险的场所,应注意观察或绕行。
让我们为孩子祈祷
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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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大事件、深广电第一现场、广东公共DV现场等
编辑:雷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