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顺德涉农涉土典型案例 | 哥哥获批建房,弟弟偏要阻挠,工作人员一查竟发现……

为落实顺德区“七五”普法规划和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郭文海关于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的指示,顺德普法将梳理出一批法律法规或党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析理,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形成全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营造坚实、良好的法治化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综合示范区建设。

村民改新扩建房屋时

一定要遵守政府土地规划管理规定

如果不清楚相关政策法规

可能会引起邻居矛盾

更可能成了违法建筑,可是会被强制拆除的

案例一:落水地界不明,双方各退一半

新联村村民陈某申请报建土地,已经获得审批,在建房时其弟弟阻挠,迫使建房施工暂停,陈某的弟弟反映从来没有签写陈某申请报建土地的四邻协议,认为陈某假冒他字迹,并且占用他土地。

经村委会工作人员实地了解,原因是陈某在扩建房时因落水地界不明,全部占用落水廊道的土地,故陈某弟弟认为陈某霸占他的土地。

村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原落水地界不明的以原相邻建筑间距的中线为界限的规定通知,要求两人各自后退一半,先建先退。

案例二:擅自违建梯房,被强制拆除

3月15日,龙江环运城管分局联同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世埠居委会、供电等部门对世埠社区一住宅楼顶加建的梯房进行强制拆除,共出动工作人员27人次,拆除面积约50平方米。

经查,当事人在主体建筑验收发证后在四楼楼顶加建梯房,并且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限期自行对违建的梯房进行拆除。鉴于当事人逾期仍不整改,龙江环运城管分局组织本次行动对违建的梯房进行强制拆除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政策法规

《顺德区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第五条 相邻建筑间距

(一)扩建、改建后的私人住宅相邻建筑间距在双方改建后不少于0.8米。 

(二)原落水地界不明的以原相邻建筑间距的中线为界限;为共墙的则以共墙中心线为界限,各自后退一半,先建先退;

属特殊情况的(如先前一方改建时有协议、房屋宽度确属太窄或借墙等),经审查同意可另行协议处理。

政策法规

《顺德区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第四条 建设层数和高度

(一)建筑物层数不得超过4层(含纯梯间),总高度不得超过14米。

(二)建筑物总高度指:由室外地坪到最顶层面板(属坡屋顶的指檐口高度,且坡屋顶的坡度不大于45度)的高度。

(三)室外地坪的起算点为地块主入口人行道标高,无人行道按路中线标高计算。当地块有两个或以上不同标高入口的室外地坪,其起算点从最高和最低的两个地坪高差的中线开始计算。

(四)为解决车辆停放,私人住宅允许在建筑物首层增设层高在2.2米以下(不含2.2米)、建筑面积不大于建筑物基底面积50%的夹层作车库。

政策法规

《顺德区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第七条 基础的处理

建筑物基础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基础,不能影响已经规划和现有的地下管沟、绿化树木、四邻基础、道路交通和其他公共设施。

违法建设误人误己

不利于村居建设发展

依法建设自建房

自查自改

不做违法行为

顺德普法编辑小组整理

素材来源 | 顺德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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