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
江苏泰州男子刘某跟女友吵架,
女友生气夺门而出。
刘某越想越气,放火把家给烧了,
边烧还边录视频,威胁女友回家。
结果烧毁了房子,
还差点危及整栋楼的安全。

近日,泰州兴化市人民法院,
以放火罪判处刘某三年有期徒刑。

△刘某放火威胁女友,结果烧了房子
今年3月,刘某吃晚饭时因琐事
与女朋友柳某发生争吵,

女友要求刘某离开租住的房间后,
自己愤愤地就出门了。
刘某外出寻找女友未果,
越想越生气,就用打火机
把挂在床边上的毯子点着了,
烧完的毯子和地上的灰拍了视频
发给了自己女友,
企图利用这种方式恐吓她赶紧回家,
但柳某并未理睬。

刘某一时怒从心头起,
用打火机把装衣服和其他物品的包点着
边烧边拍视频发给女友后
就下楼离开,对大火完全不管不顾

期间刘某的表弟也曾到该房间查看火是否熄灭,但由于房间烟雾较大,刘某的表弟没有仔细检查,只是把床上的明火扑灭,就匆忙离开现场。
而因为柜子里面还有火没被灭掉,结果导致火势越来越大,最终烧了房子,幸亏邻居发现及时报警,才未造成人员伤亡。而刘某的行为也将整栋楼至于危险之中,现场围观的群众都表示很后怕。

事发第二天,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表示非常后悔,本意只是为了吓唬吓唬女友,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冲动带来了这么严重的后果。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以放火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且情节严重,根据相关法律,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都说冲动是魔鬼
这回我信了
而且这样的魔鬼竟然还不少

男子酒后烧妻子衣服撒气,竟把家烧光!
警方:他一年报警272起!
10 月 12 日下午 2 点左右,江苏镇江市丹徒新城某小区,一名男子在家中与妻子吵架后喝醉酒,越想越气,放火烧妻子衣服,结果大火烧毁了他的家,还威胁到整栋居民的安全,所幸公安、消防部门人员及时赶到,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警方表示,谢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放火罪。近几年来,谢某多次酒后生事,2015 年,谢某仅一年内就报警 272 起,后他因虚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被丹徒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烧衣服拍视频只为让女友回家
消防来灭火却拒不开门半小时
7月6日早上的7点多,江苏镇江市一小区9楼,男主人因女友凌晨四点还没有回家,打电话发微信都不回,便想做些事情来让他女朋友重视一下,于是他用打火机点燃自己的衣服,然后把衣服扔进自己床头的一个衣柜里,并用视频录下来这个过程,发给他的女朋友。

女友到家后,两人并没有立即灭火,反而是大大出手,消防员到达后也拒不开门。火势蔓延了半个多小时后,在物业的帮助下,消防员才得以进入房间灭火。此时,房间里的家具、电器等已被严重烧毁。随后,男子被警方刑事拘留。

放火是
漠视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而且是
犯!罪!行!为!
千万不要为了开玩笑或者
吓唬人肆意放火!

放火罪
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由于放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人的人身安全和重大公私财物的安全,所以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会构成放火罪。
也就是说
不管放火烧的是
自己的东西还是他人的东西
只要危害到他人安全
就触犯了放火罪!

那么,如果不是故意放火,是不是就可以不用负法律责任呢?
同样不行!!
根据现行的《消防法》规定
过失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
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当然,过失引发火灾也可能构成失火罪
那么,放火罪和失火罪有什么区别呢?

1、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3、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4、主观罪过形式不同: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
由此可见
玩火放火害人害己
是无法真正解决问题的
一时冲动,愤怒
这都不是你放火的理由!
生活中,有压力了
遇到困难了,发生矛盾啦
请以合理的方式去解决

综合自:现代快报(xiandaikuaibao)、ZAKER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