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晚
宜春高安老城区一民房发生火灾,随后城南消防救援站立即出警,不料却在小区门口却遇到了“拦路虎”

一辆黑色私家车停在了小区的消防通道而且,这是小区唯一的出口其位置和角度,刚好挡住了消防车的“必经之路”


这不耽误事儿么?
消防员赶紧电话联系车主挪车,电话虽然打通了,车主却说自己不在附近,要半个多小时才能过来。消防员一听,这哪来得及。只得一边联系大队出警去现场,一边联系交警处理。最后耽误了30多分钟,车子才被挪开。好在大队及时赶到,将火扑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事后经过了解,
其实车主当时离得不远,
只因有事才说不能立刻赶到。
并且车子停的地方挂着指示牌
上面写得清清楚楚:
消防通道,严禁停车。

最终,高安市公安局依法
给予车主邓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三项: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旦发生火灾,
消防车通道哪怕被占用一点点,
消防车都可能无法快速到达火场。

在此,郑重呼吁广大车主们:消防车通道是生命通道请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为抢救生命财产赢得宝贵时间!
大家发现消防车通道被堵塞,
可以拨打96119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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