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杭州古荡派出所。
民警对着一名女子问:为什么要偷东西?
女子说:“我今天心情不太好。”
女子姓俞,40来岁,杭州人。
眼前的俞某无论是穿着,还是谈吐,都落落大方,不像是很缺钱的样子啊。可是,俞某偷的还真不少。
3月17日傍晚时分,俞某来到古荡一大型超市购物,楼上楼下逛了一大圈,购物篮里的东西拿进又“拿出”,还把内衣柜整包出售的内裤拆了包装又放回货架。
俞某之前反反复复的动作,早就引起了超市工作人员的注意。
付钱的时候,俞某只付了7件商品共计79.95元,超市的工作人员报警。
古荡派出所民警出警赶到现场,在俞某随身携带的背包里发现了没有在收银台付钱的商品。
包里东西还真不少,从食品到日用品到文具,都可以列一张长长的清单了:茶油1瓶、内裤1盒、丝袜1盒、男袜2双、女袜2双、橄榄油1瓶、洗发水2瓶、中性笔2支、中性笔笔芯6根,价值共计626.91元。


到了派出所,俞某如实交代自己顺手牵羊盗窃超市物品的违法行为。
可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俞某的家境不错,家住上城区,有房有车,还有正经工作,工资也不低,并不缺这点钱啊!那她为啥要偷东西呢?
俞某说:“一是因为我今天心情不太好,另外我拿着这些没有付钱的东西离开收银台的时候,防盗器并没有报警,我觉得很侥幸,认为拿了东西不付钱也没有事情。”
超市里拿东西不付钱就是偷,连孩子都懂的道理,一个成年人怎么就不明白了呢?最终,俞某也为自己的盗窃行为付出了代价。

目前,俞某依法被行政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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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晚报、浙江24小时
记者:陈锴凯
监制:周年钧
编辑:陈子夏、徐祥达
实习:岳圆

违法无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