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两会“早”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外商投资法草案说明来了!王毅外长亮相人大记者会

高能预告:

这些“金点”时刻,今日不容错过!

今天上午10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将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就“中国外交政策和对外关系”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图为2018年3月8日记者会上王毅外长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张烜之摄

以往每年的记者会上,王毅外长都金句频出:

谈海外公民保护,他说:“哪里有困难和危险,哪里就会有五星红旗在飘扬。”

谈中国公民海外维权,他说:“中国脚步走到哪里,中国保护就会跟到哪里。”

谈一个中国,他说:“任何势力都不可能阻挡中国实现国家统一。”

谈“一带一路”的成功根本,他说:“‘一带一路’是各国撸起袖子一起干的共同事业。”

谈中国的国际角色,他说:“大小国家一律平等,不分领导与被领导。”

谈及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他说:“我们既要当对外工作的‘排头兵’,也要做服务发展的‘实干家’。”

谈金砖国家,他说:“五根手指,伸开各有所长,攥紧就是拳头。”

谈领土和主权问题,他说:“不是我们的,一分不要;该是我们的,寸土必保。”

谈“中国威胁论”,他说:“‘中国崩溃论’自己先崩溃了,变成了一个国际笑柄。”

谈南海问题,他说:历史终将证明,谁只是匆匆过客,谁才是真正的主人!

面对记者尖锐犀利的问题,

他总能沉着冷静地应对,

给出新鲜热辣的回答!

此外,法报君还注意到一个有趣现象,近些年的全国两会每次都安排王毅外长在3月8日举行记者会,这似乎成了一个“惯例”。

对于这个问题,王毅外长曾这样回答:“每年全国人大都安排我在3月8号举行记者会,今年同样是如此。当然这也使我有机会能够当面向在场的女记者们并向所有女同胞们致以节日的祝福。祝大家天天高兴,事事顺遂。”

在今天的记者会上,王毅外长又会带给我们哪些霸气的回应?释放哪些重要信息?让我们共同期待!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的相关问题,在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张业遂曾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也就是“外资三法”为基础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面临新的形势,“外资三法”也难以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制定外商投资法,需要创新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取代“外资三法”,成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

据张业遂介绍,外商投资法草案明确规定,我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取消逐案审批制管理模式;对于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将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清单之外充分开放,中外投资将享有同等待遇。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将提高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针对外国投资者普遍关心的征收和补偿、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等问题,草案作出了明确的保护规定。

在改革开放40年后的关键节点上,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以及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

背景知识:

外商投资法立法简史

这部被定位为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法律草案,早在2011年就开展了修法研究,2015年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当时名称为“外国投资法”。

它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是2018年3月4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在介绍2018年立法项目时,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将原来的“外资三法”整合,制定一部新的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基础性法律。

9个月后,这部法律草案更名为“外商投资法”公开亮相。2018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同一天,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4日。

2019年1月29日至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了外商投资法草案。

来源:综合新华社、法制日报、新华网、人民网

文字整理:张博 罗聪冉 陈睿哲 王卫 

制图:罗琪

编辑:韩玉婷 张博 范琳松 罗聪冉 陈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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