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得知自己的亲人犯罪,
你会怎样处理?

是主动让他找警察投案?
还是说帮助他“渡过难关”?


前不久,
顺德一男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后
向家人求助
妻子、哥哥、父亲纷纷出手
帮助男子逃避追捕
最终却导致四人纷纷落网

案情回顾
2018年7月6日17时许,阿振(另案处理)与小茵发生纠纷,在争吵当中,阿振用刀捅伤小茵。
慌乱中,阿振决定给妻子阿娇打电话求助。

老公,怎么啦?
老婆,我用刀捅伤了人……
在电话里,
在听到阿振伤人的事后,
阿娇担心丈夫因此而坐牢,
提出要为阿振顶包,
阿振拒绝后挂断电话。
随后,阿振给自己的哥哥阿超打电话希望请求帮助,并约定在肇庆市某镇政府门口见面。通话后,阿超把阿振伤人的事情告诉了父亲老李。
当晚22点整,阿超和老李与阿振进行碰头见面,阿振想起妻子阿娇的姐姐夫妇俩在清远工作,遂在微信上向阿娇提出要到清远逃避追捕。

阿娇联系了姐姐后,
将姐姐在清远的地址发给了阿振,
老李及阿超两父子决定驾车搭载阿振前往清远。

“阿振,我这里有2000元,到清远先租个房子!”途中,得知阿振身上没有钱,老李还拿出了2000元交给阿振用于后续生活。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三人并没有想到,公安民警早已在顺德前往清远的收费站进行埋伏。当晚23时许,三人在清远市广清高速清远西收费站落网。归案后,阿超、老李如实供述其罪行。

(图自网络)
经对审讯了解事实后,7月25日,公安机关通知阿娇前往公安局接受调查。次日,阿娇即到公安局进行投案。据了解,被阿振捅伤的小茵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抓的老李悔恨交加:“我以为只是小问题,想看能不能花钱解决问题,所以当时我和阿超都没有劝阿振去自首。”
2018年11月28日及2019年4月10日,公诉机关以阿超、老李以及阿娇涉嫌犯窝藏罪,分别向顺德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顺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超得知阿振要到清远逃避追捕,驾车搭载其前往清远,被告人老李将现金人民币2000元交给阿振用于后续生活,被告人阿娇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并为其提供隐藏处所,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窝藏罪。
阿超、老李、阿娇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阿娇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是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鉴于民警于案发当日抓获了阿振,三被告人的窝藏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妨害司法的后果,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合考虑被告人阿超、老李、阿娇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顺德法院分别对三人作出判决如下:被告人阿超犯窝藏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被告人老李犯窝藏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被告人阿娇犯窝藏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小编有话说
有市民可能不太懂,
到底什么是窝藏罪?









(以上漫画图均来自网络)

保护亲人乃人之本性,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尊重家庭伦理道德,《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不得强制亲属出庭证明被告人有罪。
然而就本案而言,无论是提供逃匿住所、搭载逃匿还是提供金钱,都并非出于亲属之间的日常生活行为或知情不举,三被告人客观上均有帮助罪犯逃匿的行为,构成窝藏罪。
注意!前方有福利!
本期继续留给大家一些思考
你对家人帮助罪犯逃匿的行为怎么看?
欢迎留言拿礼品哦
| 温馨提示 |
|
普法君准备了精彩留言有奖活动! 第一期将评选出最走心的五条留言, 在下周一截取并公布获奖情况。 获奖的小伙伴将获得, 惊喜礼品! 期待你榜上有名哦! | ||
(上期获奖情况)
以下是上期《留言有奖 | 顺德校服又有新“用途”?他竟用来……》走心留言活动获奖名单以及内容截图!


获奖网友可凭留言入选消息选择礼品,礼品分别有普法渔夫帽、普法太阳帽、精致购物袋、精美普法书签,先到先得。

礼品领取点: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山中路34号大厦2楼 领取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20日 联系电话:0757-22221840
兑换礼品涉及运费由用户自行承担。
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顺德普法编辑小组整理
素材来源 | 顺德区人民法院

长按二维码识别,即可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