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禅城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
执行威慑机制的作用
重拳出击
顺利执结了一起环保案件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事情缘由是怎样的呢?
今天禅法君带你来看

未经审批、验收
擅自新建并投入生产
被执行人佛山市某装饰材料公司位于禅城区南庄镇堤田工业开发区,2016年,该公司未经审批擅自进行新增项目建设,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而擅自投入生产。2017年8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原“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局”)对该装饰材料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新增项目建设和生产,并处以罚款。2018年5月,该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该装饰材料公司承诺在取得环保验收通过之前不再投入生产,并承诺分期缴纳罚款。

拒不履行生效裁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拘留
2019年7月29日,因该装饰材料公司并未按期缴纳罚款,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禅城法院承办法官邬青山和书记员吴寿康在接案后,前往该装饰材料公司所在工厂,进行现场拍照、摄像取证,锁定了该公司违法生产的证据。
8月30日,法院传唤该装饰材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到庭询问,杨某声称其公司经营困难无法缴纳罚款。法院认为被执行人佛山市某装饰材料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定,决定对杨某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并明确告知拘留期满后若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有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知错悔改,停产搬迁
三年积案终圆满执结
杨某在被拘留期间,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委托家人代为全额缴纳罚款十万多元,并写下《悔过书》。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9月4日,禅城法院提前对杨某解除了拘留的强制措施。同时,杨某承诺在一周内停止生产、拆除设备、整厂搬迁。

2019年9月10日,杨某主动致电法院,告知已完成整厂搬迁的相关情况。当天,邬青山和吴寿康联合佛山禅城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到场查看,确认该公司已经全面履行义务,一起长达三年之久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禅城君寄语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是我们每个人的梦想。生态环境关系着我们的生存发展,关系到子孙未来,保护环境,法院人在行动!今年以来,禅城法院加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构建执行威慑机制,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拒不申报或者虚假申报财产等行为及时采取强制处罚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从而形成强大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编辑|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