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法院依法慎用保全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促双赢!

维护创新、拓展职能……多年来,禅城法院始终坚持多措并举、创新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禅城法院共审结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3879件,在审理中,禅城法院严格遵守司法审慎介入原则,公正审判,切实维护民营企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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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禅法君继续与大家分享禅城法院民二庭审理的涉民营企业产权(经营权)保护典型案例,通过裁判思路分析和法律风险提示,以期发挥专业审判对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增强民营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促进民营经济稳定发展。

案例

依法慎用保全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基本案情

2018年12月18日,佛山某公司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佛山某建筑公司支付货款946187.70万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裁定冻结了该建筑公司的银行账户。诉讼过程中,该建筑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认为上述财产保全行为冻结了其公司的公户,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请求变更为查封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的房产,解除对其公司账户的冻结。

裁判结果

案件承办法官在收到被告的申请后,及时与原告沟通解释,最终佛山某公司同意置换被查封物,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佛山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的房产,解除了对该建筑公司账户的冻结。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

典型意义

对经营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法院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保全方式,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本案依法变更保全措施,解冻了债务民营企业的银行账户,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并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兼顾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取得双赢结局。

案例 2

规范惩罚性索赔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基本案情

尤某与佛山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汽车销售合同》,约定向该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玛莎拉蒂Levante汽车,同时要求该公司将车辆车顶改装成星空顶。车辆交付后,尤某称车辆内饰掉漆,并且认为该公司存在将米色内饰车型通过自行喷漆改成黑色,当原厂黑色内饰车型销售的欺诈行为,后双方协商不成,尤某诉至本院,要求该汽车销售公司退回购车款1156000元并支付购车款的三倍赔偿款3468000元。

裁判结果

禅城法院经审查,认为购车合同并未约定车辆内部车顶部分的颜色,也未就改装细节进行约定,同时尤某在庭审过程中关于其在仅支付定金、未支付首付款、未完成按揭手续的情况下,该汽车销售公司就已经全部完成车辆星空顶的改装工程的陈述,并不符合一般的汽车买卖交易习惯,且尤某未能进一步提供充足证据证明,故法院认定尤某在将车辆交付改装时已经知悉车辆的内饰颜色,该汽车销售公司不存在销售欺诈的行为,依法驳回尤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国家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但也有少数人滥用一般过错、产品瑕疵和市场风险,意图通过惩罚性赔偿来获取暴利,反映到豪车等特定商品市场,在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时,巨额赔偿往往吸引人们眼球并给商家带来极大冲击。本案根据双方证据,综合考虑车辆的价格、一般的购车交易习惯等因素,判定原告在将车辆交付被告改装前已经完全了解了车辆的内饰情况,车行不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驳回了原告要求三倍巨额赔偿的诉讼请求,规制了有关人员滥用诉权的行为,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规范车辆买卖市场秩序具有积极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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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规范垄断企业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编辑|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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