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5日,区普法办组织开展2019年度顺德区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为深入贯彻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落实《顺德区普法办顺德区人民法院顺德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区内28个行政执法单位的领导干部代表走进顺德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参与旁听案件审理,接受法治教育。

庭审现场,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万某林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现场以案释法,更好发挥领导干部庭审旁听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作用,促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今年10月,顺德区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顺德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和《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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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庭审旁听的次数要求和方式
■ 次数:每年不少于一次;
■ 旁听方式:包括法院现场旁听和观看庭审视频直播(录播)。
1.区每年组织一次以上领导干部到法院庭审现场旁听活动。区普法办根据法院公告时间,考虑法庭接待人数,提前对接,合理安排参加现场旁听人员。
2.其他领导干部观看庭审视频直播或录播。
通过实名注册登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网站或关注“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登录“学法考试”。
进入省高级人民法院(http://tingshen.court.gov.cn/court/)观看法院庭审视频直播或回看庭审视频录像,具体由区普法办、区法院另行通知。
3 .各镇(街道)参照区的形式自行组织本辖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庭审旁听工作,并及时报区普法办备案。
通过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组织区属各单位和中直、省属驻顺德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告和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普法办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评议监督,促进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顺德普法编辑小组整理
声明:本文素材来源顺德城市网,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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