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本单元和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最直接、最便捷的窗口。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是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打通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具体实践。
高明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部署,努力提升我区的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整合资源、健全机制、规范运作、提高效能,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积极推进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的行动方案》工作要求,联合各镇政府(街道办)对杨和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荷城街道泰兴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王臣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杨和镇豸岗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明城镇明西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明南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更合镇平塘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宅布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共1个工作站、7个工作室按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要求进行了建设。

图为杨和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图片
通过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的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带动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提升。目前,各镇(街)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积极推进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丰富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公共法律服务内涵,进一步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建设平安乡村、健全自治、法治、徳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我区乡村实现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全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约2.5万人次,办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和诉讼等)8811件;开展业务培训6场,近600人次参加培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33场,约21万人次参与活动。

供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