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驾害人害己很多街坊都知道
然而,仍有人no zuo no die
自以为自己福大命大
多次酒驾,最终将自己性命赔上
三水乐平这一男子
就是最血淋淋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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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丧命
今年11月上旬,三水交警接获一宗致命交通事故。在乐平镇G321线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与重型拖挂车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随后,三水交警对事故进行调查。经核查,摩托车驾驶人蓝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事故当晚醉酒(血液酒精含量285.77毫克/100毫升)情况下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右侧车道变更车道至快车道,由于重型拖挂车避让不及从而发生碰撞,而造成蓝某死亡。


不止一次酒驾惹祸
令民警震惊的是
当核查蓝某身份时
发现他不是第一次酒驾
此前已有两次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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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醉酒与货车相撞
2017年5月18日,驾驶人蓝某因酒后驾驶摩托车,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事故后,蓝某被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160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事故造成蓝某受伤和摩托车损坏。
第二次:酒驾撞伤70岁阿婆
头一次酒驾教训,并没有让蓝某认识自己的错误。时隔两年后,今年7月31日, 蓝某与朋友相约吃宵夜,喝了一轮啤酒欢聚后自己驾驶摩托车离开。当行驶至乐平镇一电器公司附近路段,由于酒精作祟,车辆失控撞伤一名途经的70多岁阿婆。事故导致阿婆骨折,驾驶人员蓝某也受伤送院。

最后,蓝某因醉酒驾车(血液酒精含量292.6毫克/100毫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第二次醉酒事故还在取保候审期间
蓝某依然没有学乖
3个月后再次喝酒驾驶
最终酿成第三次的交通事故
将自己的性命搭上

如此珍贵的一条生命
白白被自己的愚昧所浪费
其实很多人抱有侥幸心理
以为二次酒驾没那么容易出事
但交警蜀黍告诉你
“二次酒驾”后果比你想象的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蜀黍提醒广大驾驶人员
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喝酒开车害人害己,千万别尝试
编辑 | 钱小韵
校对 | 钱小韵、文 文
审批 | 阿 锋
来源 |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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