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拖欠30名工人工资,金额超80万!这名包工头被判刑

又到年底

勤劳的人民都在努力赚钱

盼望过个肥润年

但是有的人

漠视他人劳动,罔顾法律威严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终等待他们的

是法律的惩罚!

这不,佛山一项工程的包工头

就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判刑了!

案情回顾

2016年12月5日 

田某承包了广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汾江中路的某个改造项目的装修工程。工程前期,田某分别于2016年12月7日、20日收取工程款79.5万元和53万元,其中分别包括应发放给工人的工资33.5万元和34万元,但田某仅发放了工人的基本生活费。工程完工后验收前,田某共欠徐某、赵某等30名工人的工资总额共838755元

2017年5月9日及11日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田某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先后要求其在2017年5月12日、5月19日前足额支付徐某、赵某等30人工资838755元,但田某未在指定期限内发放工人工资。

2017年8月8日 

民警将田某抓获。

归案后,田某已经将所有欠薪工人的工资结算并取得谅解。

法院判决

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无视国家法律,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归案后,田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田某已结清工人劳动报酬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田某认罪态度好,拖欠的工资已发放,确有悔罪表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可以宣告缓刑。最终,禅城法院依法判决田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条链接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禅法君寄语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本案田某欠下30名工人劳动报酬,在相关单位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仍拒不支付,虽然归案后田某支付了工人的劳动报酬并取得谅解,但其行为依然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法院对田某的依法判决,既维护了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传递了信守承诺,诚信经营,遵纪守法的价值观。

禅法君提醒,对于经营者来说,在经营中应懂法律、讲诚信,当出现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时,要正确面对,妥善解决,而不能采取逃避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劳动者来说,应采用合法渠道维权。如遇到企业老板拖欠工资逃跑的情况,除了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之外,还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信息,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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