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漫点普法|一阵雷劈之后,车化成了一股青烟...

阿松从小胖那里偷走一辆

全球限量版野驴牌自行车

然后卖给了分裂七

三个月后

小胖发现

遂来找分裂七要车

但得知

前几天下暴雨

一个被风吹倒的电线杆子

把自行车砸得四分五裂

分裂七是一个无权占有人

原占有人小胖来找她“返还原物”的时候

原物已经不在了

这个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权利人来“请求返还原物”时

如果这个东西已经毁损、灭失了

无权占有人

无论他是善意还是恶意

都必须把“剩下的东西”还给人家

这个“剩下的东西”包括——

原物的残存物

或者

总之

有关这个东西的所有的现存利益

不管钱还是物

都要还给人家

刚才说的这些东西

不论善意还是恶意占有

都要无条件还给人家的

可还有一部分东西

善意占有人和恶意占有人

还是要区别对待的

举个栗子

阿松从小胖那里偷走一辆

全球限量版野驴牌自行车

然后卖给了分裂七

三个月后

小胖发现

遂来找分裂七要车

但得知

前几天下暴雨

车被雷电击中

化成了一股青烟

因为是纯粹的天灾

并没有赔偿金

此车又没有上保险

所以也没有保险金

甚至连残骸都没剩下

像这种无权占有人返还“现存利益”之后

原主人仍然有损失的

甚至是根本没有“现存利益”的

该咋整呢?

如果分裂七是一个善意的自主占有人

那么不管她对车的毁损、灭失有没有过错

她都不对小胖有任何的赔偿责任

只需要返还“现存利益”就行

但如果分裂七是一个恶意占有人

就完全不一样了

对于恶意占有人来说

不管他对此物的毁损、灭失有没有过错

不管是因为天灾还是人祸

除了返还“现存利益”之外

还要对原主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恶意占有人这一绝对无过错的赔偿责任,是我国区别于其它国家法律很有特色的一个规定。

比如德国的立法者就认为——在占有保护程序中不得支持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为占有保护仅限于回到之前的“占有状态”,而不是之前的财产状态。

那么对于善意的他主占有人呢?

比如说——

阿松从小胖那里偷走一辆

全球限量版野驴牌自行车

然后出租给了毫不知情的分裂七

如果分裂七只是以承租人的身份

正常骑这辆车

并没有超出这辆车本身的使用功能

而造成了这辆车毁损灭失的

分裂七就没有对小胖的赔偿损害责任

只需要返还“现存利益”即可

但如果分裂七超过了自己的权限范围

而对这辆车造成了毁损灭失的话

如果小胖来要自行车的话

分裂七就得赔偿小胖的损失了

策划:马岳君(马哥)   宋胜男

文案:王劢(老王) 梁成栋(小胖)

漫画:罗琪(分裂七)

每周与你相约!

编辑:韩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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