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法条来了|“玩命”直播谁之过?

出名的方式有很多种,他却偏偏选择了最“玩命”的那一种,一次次与死神搏斗,看运气站在哪一边。

他曾前往重庆、长沙、武汉、宁波、上海多地,攀爬从100米到468米高度不等的建筑高楼,在网络直播平台留下三百多段极限挑战视频。

遗憾的是,这是一条不能重走的路,一次失手,就是永别。

本期《“法条来了”之律师说法》给大家讲的是“‘玩命’直播谁之过”的故事。

2017年11月,专门在网络直播平台进行高楼攀爬直播的吴永宁,不幸坠亡。悲剧在网络上引起争论的同时,也让其家人陷入了悲痛之中。

此后,其母何某认为花椒直播对于用户发布的高度危险性视频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和监管义务,将花椒直播的运营方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

对此,花椒直播认为,其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与吴永宁坠亡无因果关系。

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认定花椒直播应对吴永宁的坠亡承担相应的网络侵权责任。但吴永宁本人应对其死亡承担最主要的责任,花椒直播对吴永宁的死亡所承担的责任次要且轻微,应赔偿吴永宁母亲何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

该案判决一出,引发外界热议。有网友认为,“刀本无罪,有罪的是用刀之人”;也有网友认为,“平台没有第一时间封禁制止,反而让其继续直播,平台对主播行为监管不到位”……

那么,

玩命直播引发的悲剧,谁才是推动者?

网络服务提供者,

是否需要对网络用户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直播边界在哪里?

平台应尽到什么样的监管责任?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律师表示:

网络空间虽然不等同于现实空间,但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义务,仍然是有必要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直播平台属于网络空间的管理人,具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 

对于直播平台的安全保障责任界限,根据目前法律规定,直播类平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像现实空间的管理人,其保障义务无法做到现实救助,因此其保障义务的边界,只能限定为是事前审核加事后采取必要措施等方式进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特别是《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对直播类平台的治理、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直播服务使用者,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并及时向主管机关进行报告。其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也应当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平台,根据不同的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等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在具体的内容审核上,应当秉承事前控制、事后防范的措施。从事前控制来说,针对那些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等视频,应当加以屏蔽,不得进行传播。从事后监管来说,对于那些未违反法律规定,但仍然会引发公众不适,甚至会造成不当模仿的视频,或者渲染极度庸俗趣味的画面,平台应当加以提示,甚至屏蔽。    

事实上,通过极限运动博眼球,只是网络直播"剑走偏锋"的一个缩影。在竞争日益激烈背景下,“新”“奇”“怪”已成为吸引眼球的重要“法宝”。为了获得薪金和关注,主播们常常会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举动,甚至不顾底线。

一次次“玩命”直播的出现,

既是主播法律和道德意识淡薄,

更是直播平台的监管缺位。

希望这起案件,

能给所有网络直播平台敲个警钟,

眼中不能只有利益,

任何时候都不要忘了“责任”二字。

总策划:马岳君

监制:宋胜男

文案:罗聪冉

配音:吴瑞芳

视频:李宗奇

来源:法制网

编辑:席锋宇 张博 李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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