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疫情来了,旅行取消!你关心的旅游退订问题,法律指引都在这儿

曾经的春节,

我们游历天南地北

领略祖国的大好江山;

今年的春节,

我们逛遍客厅谷、阳台峰、床头山...

解锁了几十条居家游玩路线。

(图自网络)

一场疫情,打乱了不少人春节的出游计划。旅游是去不成了,因疫情取消的行程该如何处理?钱退不退?怎么退?

官方指引来了

3月17日,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旅游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指导的通知》,为涉疫情旅游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服务。

《通知》都提到了哪些内容?

小编为大家划好重点了

赶紧Mark下来!

1、涉疫旅游纠纷主要有哪些处理方式

变更旅游合同。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旅行社和旅游者可在合理范围内变更旅游合同,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出行,并对包括费用支付在内的相关条款作出新的约定,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旅游者。

解除旅游合同。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旅游合同。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2、涉疫解除旅游合同,旅行社应如何退费

旅游合同如何处理?

因疫情影响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的,应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因疫情影响产生退款纠纷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旅游合同约定调解。

旅游企业应当在扣除实际支出且无法挽回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其中,国内游应按照国家或省市交通、旅游等部门宣布的退费政策进行退费,以及按照大型旅游平台企业以及景点景区已宣布的退费政策进行退费。出境游应按照相关目的地国或地区已宣布的退费政策进行退费。对目的地国或地区尚未出台退费政策的出境游产品,旅游企业应尽力协调地接社和履行辅助人进行退费。

旅游企业对于不能退返的费用,应提供明确的支出且不可退还费用的证明材料,确保旅游者的知情权。对于争议较大且无法协商、调解达成一致的,建议游客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退团退费纠纷。

3、涉疫解除旅游合同的退费时间

1.旅游企业应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时安排退费。

2.因疫情停工的旅游企业应按照文旅部复工通知要求,复工后尽快安排办理退费,涉疫投诉受理时间计算应结合各区复工规定综合考虑。

3.对于暂时无法复工的旅游企业应及时告知游客,并在复工后及时处理。

4.因追款导致不能及时退费的旅游企业,应及时向游客作出说明。

4、涉疫旅游纠纷的投诉处理时限

鉴于涉疫旅游投诉量激增、旅游企业举步维艰、退费协商时间较长等原因,经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区级以上文广旅体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涉疫旅游纠纷处理时间。

除了对处理涉疫旅游纠纷的

基本原则作了规定外,

《通知》还要求

建立处理涉疫旅游纠纷的部门联动机制

《通知》要求市、区两级文广旅体部门、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组织应充分发挥相互间的协调作用。市、区两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影响下旅游纠纷的研判,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做好风险提示。通过司法审查、司法确认等方式,为非诉纠纷调解提供坚强后盾。强化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小额消费争议速裁制度,通过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旅游诉讼的快立、快审、快结,及时化解旅游纠纷,为稳定社会秩序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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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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