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法条来了|公交上哺乳被偷拍,偷拍者侵权了吗?

俗话说,体面很重要

把自己收拾妥帖出门,

确实是一种礼貌

但有时候客观条件不允许,

真的令人很烦恼

本期【“法条来了”之律师说法】

给大家讲的是

“公交车上哺乳被偷拍”的故事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律师表示: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虽然哺乳妈妈在公共场合哺乳并不十分妥当,但这并不能成为其他人拍照并通过网络公开传播行为的合法挡箭牌。拍照传播行为本身仍然是侵犯哺乳妈妈隐私权利的。

而对于偷拍事件的爆料者来说,只要其不是为了借机传播哺乳的画面,这种对有损他人隐私权拍照的行为的曝光并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特殊情况下,这种即时记录行为还可以固定证据并作为维权的凭证。

法报君说:

母爱很伟大,母乳喂养一直在被提倡,这是赋予下一个生命茁壮成长的事业。每一个孩子都可能因为如此更加健康、更加强壮。

但是宝妈们总会有很多的无奈,因为她们不可能预测到孩子什么时候会饿。而一些日常的体检、看病总是不可不避免地需要出门。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当众哺乳可能在所难免。

对此,宝妈们可以进行更充分的准备,如果实在无法避免在公众场合哺乳,可以提前准备好一些衣物进行遮挡。

而那些觉得当众哺乳难以接受的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善意提醒或者帮忙遮挡。偷拍别人哺乳并在网络上传播的行为不仅不道德,更重要的是已经违法。

此外,政府应该在公众场合多设立一些母婴室,也就是哺乳喂养室。这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避免宝妈们当众哺乳的情况。

总策划:马岳君

监制:宋胜男

文案:梁成栋

配音:吴瑞芳

视频:李宗奇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韩玉婷 朱婵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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