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派出所副所长“当街打人”事件发生后,官方的处理结果已经公布好几天了,但这一处理不但没有起到平息舆论的作用,反而将舆情挑得更高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值得在此议论一番。
官方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公布了调查结果,从表面上看这个结果对打人的派出所副所长是有利的,但是处理结果却让人感到官方有点进退失据、畸轻畸重。
首先,对事件的主要责任人贺国伟的处理过轻。被打一方贺国伟在被7岁女童明确拒绝后,依然强吻女童。在派出所副所长的妻子,同为警察的龚琳雅,找到他的时候,贺国伟竟然出手殴打女性。所以,通报中也说,贺国伟是事件的起因。但是对于贺国伟的一系列行径仅仅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显然过轻。
在当前性侵猥亵女童已成为社会痛点的大背景下,强吻女童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应该予以什么样的处罚?难道不应该引起警方足够的重视吗?难道能够以一句“酒后失态”就一笔勾销了吗?同样,在公共场所恃强凌弱、殴打妇女,也不是一个有道德感和法律意识的人所能做出来的事儿,涉嫌寻衅滋事。更为严重的是,贺国伟事后上网发贴,歪曲事实,恶人先告状,撕裂社会共识,挑逗仇警情绪,主观恶意很强。对这种三观严重扭曲的人,不是15日的行政拘留就能起到警示作用的。
其次,对张鹏的处理过重。处理张鹏的主要原因是通报中所说的“制止过当”,但通报中也说,“贺国伟、龚琳雅、肖某蓓、彭某均为轻微伤”,这就让人看不懂了,张鹏如何“制止过当”了?
无论是作为丈夫还是警察,张鹏都有责任和义务制止对妻子的不法侵害。所谓“过当”要看其行为是否给当事人造成了超出正常的伤害,而且当与不当要放在当时情景之下来判断,不能事后看着录像指指点点,这拳该打,那拳不该打。
这起“警察打人”事件如果没有被媒体报道出来,成为社会热点的话,有关部门可以本着对警察严格要求的原则,让张鹏受点委屈,经受点考验。但正因为这个事件已经成为舆论热点,那处理起来就必须公平公正,依据事实、依据法律,给舆论一个清晰公正的交待。
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涉法热点事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要通过每一个充分体现公平正义的处理来弘扬社会正气,鞭笞歪风邪气,让更多的人懂道德、守法律、知廉耻,不能做错了事还死不承认,倒打一耙,更不能让好人吃亏,让一些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条条框框束缚了好人的手脚。
也许衡阳警方想尽早平息舆论,宁可让自己人吃点亏,这样想也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但是在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下,人人都有表达的权利和能力,事事都应以法律和正义作为判断是非的根本标准。因此,只有依法公正的处理才能让公众心服口服,才能真正平息舆论。反之,任何形式的处理,不仅会让公众对涉法事件的是非判断标准产生疑惑,还会引发一波又一波新的舆情。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张博 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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