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佛山街坊注意啦!!!
佛山五区居民身份参加
2020年度基本医保申报期快截止啦
10月中旬起,佛山五区陆续启动2020年居民医保申报,申报时长约一个月。
现在!佛山五区居民身份参加2020年度基本医保申报期快截止啦,其中高明区将于11月14日、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将于11月15日、三水区将于11月20日结束!还没有申报的街坊,请记得及时办理哦!
另外,街坊们最关心的2020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终于全部确定了,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医保费。
请大家根据下方对应的缴费标准及扣费时间,及时在银行账户中存足金额备扣,扣费失败将不能享受2020年医保报销待遇哟!
缴费标准

五区扣费时间
禅城区: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医保费,请于2019年11月21日前在扣费账户存足金额备扣;
南海区:扣费时间2019年11月底至12月,请于2019年11月底前存足金额以备扣缴。
顺德区:扣费时间2019年11月底至12月,请于2019年11月底前存足金额以备扣缴。
高明区:扣费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25日,请参保人及时存入足够金额进行扣费;
三水区:2019年11月下旬起扣缴参保费用,请于2019年11月21日前存足户内人员参保费用。
温馨提醒
1、已参加并成功扣缴2019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确定在新年度继续参保的,无需申报,于原扣费账户(原扣费账户为社保卡医保个账的除外)存足足够金额备扣即可。
2、在2020年度参保申报中,原居民医保扣费账户由社保卡医保个账切换为社保卡金融账户,请相关参保人及时在社保卡金融账户中存足参保费用,或在“i社保”APP、各区业务受理点更换扣费账户 。
3、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不用到现场,直接使用手机APP(i社保)申报即可,详细请猛戳→重要!2020年度居民医保申报开始了,请按时办理!
各区办理社注意事项
佛山各区2020年度居民医保申报及扣费陆续开始。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需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禅城区
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15日
办理地点
禅城区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农村户籍居民统一由村委会代办,具体按村委会安排,请留意村委会的通知。
申报资料
本家庭需增加参保人员的: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或参保人)佛山市内开户的社保卡或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本家庭需减少参保人员的: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
注:以上申报资料均需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办理人和参保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提供证明双方直系亲属关系的资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代办;发生户籍迁移的,到迁入地申报,需填写本户口全体家庭成员的资料并注明参保或停保。
缴费标准
2020年基本医保居民身份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596元/人年,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医保费,请于2019年11月21日前在扣费账户存足金额备扣。
南海区
办理时间
2019年11月15日前,为2020年度南海区户籍居民参加基本医保申报期。
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596元。
办理办法
目前南海区户籍居民参加基本医保申报实行家庭户缴费和村居代收代缴模式并行,居民要根据所选模式在1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及时申报。
村居代收代缴参保缴费申报或家庭户参保成员发生增减变动的,请于1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家庭户缴费:如家庭户成员上年度已参加基本医保的无需重新申报,于11月底前存足金额就会自动扣费,扣费成功后便可享受相应的基本医保待遇,因此提醒参保人应在规定的扣费期内存足金额以备扣缴。如家庭户内参保成员发生增减变动的,须凭户口簿于11月15日前办理变更手续。尚未登记或变更家庭户缴费银行账户资料的,家庭户内成员须凭户口簿、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内任一成员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办理。
村居代收代缴:以家庭户为单位,家庭户内成员须凭户口簿于1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顺德区
办理时间
2019年11月15日前,为2020年度顺德区户籍居民参加基本医保申报期。
缴费标准
(一)本区户籍居民(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除外)、可享受财政补助的随迁子女、大中专非新生:个人缴费标准为 596元,财政补助标准为1283元,合共每人1879元。
(二)不能享受财政补贴的随迁子女:个人缴费标准为 1879元。
(三)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计算(2019年半年和2020年全年)个人缴费标准为 871元,财政补助标准为1924.5元,合共每人2795.5元。
办理办法
(一)本区居民
1.已签订社保直对居民扣费协议书的。
1)若户内有参保人员增减的,请派员到所属村居办理申报手续。如果需办理协议扣费账户或协议签订人个人资料变更的,请到所属村居重新签订协议。
(2)无资料变更调整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在原协议扣费帐户存足保费即可。
(3)已与社保签订扣费协议的参保人,若去年扣费失败的,或因未成功扣费终止协议的,本年度需到所属村居办理参保手续。
2.村居代扣代缴居民基本医保费的,请派员到所属的村居办理。
3.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由政府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属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的,由父(母)到其参保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三)大中专学生
大中专学生由所属学校统一办理申报参保。
高明区
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14日
扣费时间
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25日
参保对象
1.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高明区户籍居民;
2.在高明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3.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高明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区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缴费标准
1.本区居民、异地户籍在校学生、享受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
2.特殊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负担,个人无需缴费;
3.不能享受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个人缴费标准将根据市下发的文件另行通知。
参保办法
高明区户籍居民
高明区户籍居民(民政部门统一申报的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除外)2019年度参保扣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都结转为2020年度参保,无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如户内新年度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或银行账户资料变更的,须提供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地社保办事处或村(居)委会办理申报手续。低保对象、特困供养、重度残疾等特殊人员,统一由民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
《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审批表需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确认;
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子女户口簿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
由村居委会代申报或代缴社保费的居民,若户籍属于荷城罗西、明城光明、明城坟典、明城苗迳村(居)委会的,需到户籍所属的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三水区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1月20日,市民请在申报期间到三水区各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扣费时间
2019年11月下旬起扣缴参保费用
需要申报的居民
1.2019年度未参保需在新年度参保的;
2.2019年度已申报参保但没有成功缴费(包括中途参保)的;
3.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子女);
4.户籍变动(迁入、新生儿、迁出、注销)未申报过或申报过没有成功缴费的;
5.2019年10月、11月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停领失业待遇)且需要申报参保的;
6.由于系统问题,本年度暂不支持使用社保卡医疗个账扣费,请去年使用社保卡医疗个账扣费的参保人及时到三水区各行政服务中心更换扣费账户。
缴费通知
三水区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享受参保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个人缴费每人596元。
来源:佛山社保、禅城社保、南海发布、顺德社保、高明发布、三水发布
编辑:叶绮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