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暂停受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通告》,通告中提到,为保证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直联工作系统的安全稳定,11月18日至11月28日,佛山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将暂停现场受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11月29日恢复正常受理。
《通告》表示,同时请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此期间暂停向该管理中心发起异地转出申请,并协助对未办结件尽快进行办结。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的《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转移(启封)审核手续须知》,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新单位工作时,需由新单位提请办理职工个人明细转移(启封)才能继续缴存。
办理公积金市外转入出市外
需要什么资料
有何要求↓↓↓
(一)市外转入
(1)职工本人办理:持身份证、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卡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申报。
(2)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持《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卡等)、经办人身份证申报。办理批量市外转入的,请同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的电子文档。
(二)转出市外
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明细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公积金知多点
今年10月2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异地购房提取事宜的告知》称,若缴存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非户口所在地、非公积金缴存地购建住房,将不再允许申报提取佛山公积金。
今年10月9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为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序进行,即日起,佛山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实行轮候发放。
佛山新闻网报道
资料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方+
编辑:冯海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