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有害饮料工厂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街头餐饮小店里……这些有可能危及公共利益的地方,在关乎每一位市民最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和环保问题面前,随处可见身着检察蓝的身影在忙碌,他们坚守民生底线,履行监督职责!

作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最后一道防线,佛山检察机关坚持为民撑腰,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和“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让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价值效果最大化。
开展公益诉讼以来,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0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14件,提起公益诉讼64件。

保障千家万户舌尖安全

今年9月,市检察院向佛山中院提起了一宗民事公益诉讼案,这宗在饮料中添加新型毒品γ-羟基丁酸的案件,经过一年多的调查、核实、取证,终于走到诉讼阶段。
在办公室案件柜里,承办检察官葛东海拿出了两瓶色彩绚丽的饮料瓶,外包装上,厂家宣传饮料的品名为“γ-氨基丁酸”,是一种不含酒精的运动饮料,但实际添加的却是γ-羟基丁酸。“γ-羟基丁酸,属于国内一类精神管制药物,也就是俗称的‘迷奸水’。”葛东海说,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甚至很快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与酒精并用更会加剧其危险性。
这宗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来源于警方查办的一宗刑事案。2017年9月,南海警方侦破一宗涉嫌生产有害饮料案,联合当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佛山维尔乐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乐”)生产销售的“咔哇潮饮”饮料,扣押一批“咔哇潮饮”。经鉴定,该“咔哇潮饮”中含有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管制药物γ-羟基丁酸。
获知案情后,市检察院意识到,这是一宗典型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旦立案起诉获判,有望在食品安全生产领域实现“办理一案,整治一片”的目标。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后,办案组立刻前往维尔乐查点被查封、扣押的“咔哇潮饮”实际数量,为日后起诉、量刑定罪搜集相关证据。
经核查,现场饮料成品、半成品共19276箱,每箱24瓶,每瓶275ml,共计462624瓶。但这并不是实际生产销售的数据。为了查实“咔哇潮饮”真实的销售量和售价,检察官通过审讯被抓获的嫌疑人段某、范某,挖出他们的销售渠道和分销代理,梳理全国销售网络,频繁奔赴各地核实销售情况。
“最远的代理商在东北,其他的分布在江苏、江西、湖北、四川、湖南、海南等地。真正找起来发现很多代理商都跑了,又要重新再追踪,查找下一个可能会出现的地方。”葛东海回忆。短短几个月,办案组跑了多个省市,最终测定维尔乐生产“咔哇潮饮”约8097240支,共计222674100ml,以平均含量计算,γ-羟基丁酸含量总重量为423080.79克。
据此,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支付赔偿金约1.7亿元,召回已销售产品,并在国家级媒体赔礼道歉。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每位市民最切身的利益。近年来,佛山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及省检察院关于“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行动,持续加大力度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舌尖上的安全扎牢法律守护网。
今年上半年,针对网络餐饮平台上存在“有证未挂”“无证经营”“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未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等违法行为,各区检察院对网络餐饮平台上服务提供者的违规行为进行摸查,根据实际情况总结分类,并向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
数据显示,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期间,佛山检察机关共收集舌尖专项监督行动案件线索416条,立案413件,案件领域涉及销售有毒害或不符标准食品、网络餐饮加工、农贸市场、饮用水源保护等。

▲佛山检察机关首次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组织非法捕捞被告人集体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活动。

持续跟进监督环保领域

周末,南海区西樵镇平沙岛风光宜人,西江堤坝上,几个月前刚铺设完成的居民生活污水地下处置设施围在白色栅栏内,新种下的绿植在阳光下显得生机勃勃。再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南海区检察院检察官苏润基用手机拍下照片,“等回去后,把以前的照片拿出来做前后对比,你会发现这里发生了多大的变化。”
从高明区西江大堤“饮用水源保护区”遭到污染至今,这已是苏润基今年第6次来到平沙岛。今年4月,市检察院联合南海区检察院共同行动,发现平沙岛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便直接排放,对高明水厂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造成污染,存在水环境污染安全隐患。
“发现问题后,我们立刻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对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取证。”苏润基介绍,通过现场勘查拍照取证,向有关职能部门走访调查,询问周边居民后,他发现,平沙岛上居民生活污水缺乏集中处理,加上位于高明水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平沙电排站,在丰水期排水没有经过任何检测即进行排涝,导致污水对水资源保护区造成污染。此外,平沙岛西江堤坝上的农家乐也存在污水直排的问题。
核实相关证据之后,南海区检察院对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分别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对区水利局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区水利局与平沙社区、环保局等部门建立岛内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长效管理机制,配合环保部门在保护区水域排放口(闸站)设置检测点,同时对限期内未清理的农家乐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关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治合力。

▲高明水厂下游平沙电排站建立排放检测点。
其间,办案检察官多次与职能部门深入岛上居民家里,介绍平沙岛环保工作,科普水源地被污染可能带来的危害。村民们从一开始排斥、抗拒,到慢慢被打动,转变思想,甚至主动加入保护环境的队伍。

▲新增居民生活污水地下处置设施。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区赞权认为,
“公益诉讼检察的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我们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与行政机关磋商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必经程序,不单纯追求办案数量,更注重办理政府及其部门遇到阻力或者需要几家单位协同解决的难题。”
而在面临现实情况时,公益诉讼往往问题复杂、牵涉面广,有的旷日持久,有的是发展中的问题,有效解决往往没有那么简单,必须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盯住不放,确保落实。发出整改建议后,市检察院联合区检察院对平沙岛“持续跟进监督”,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假整改、事后反弹回潮及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等问题,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对重点案件反复检验整改是否到位、公共利益是否得到保护。

▲市区两级检察院对高明区某公司危废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
“日后,我们要把针对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及判决执行全流程‘回头看’作为规定动作,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及时纠偏,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规范。”区赞权表示。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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