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法条来了 | 业主高空抛物,物业断电处罚,合法吗? 三位律师这样说!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随手抛下的小物件可能酿成无可挽回的悲剧。

“男子高空抛酒瓶被罚断电30天”引热议,

大部分人赞扬物业干得漂亮,

也有人觉得物业无权处罚。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对业主进行断电处罚呢?

本期【“法条来了”之律师说法】

就给大家讲讲

“高空抛物被断电”的事

近日,河南焦作一男子夜里喝酒,从13楼扔下酒瓶,物业据业主规约执行断电30天处罚。十几天后,该男子妻子不堪停电困扰,打110报警让民警求情停止断电。物业坚持按业主规约处理,称业主规约是经90%业主同意生效的,业主入住时也签字确认了,如果业主有异议可以起诉。据报道,目前物业已提前为该住户恢复供电。

那么,

物业断电处罚业主高空抛物于法有据吗?

我们采访了三位律师,

听听他们怎么说

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尹子殊表示:

物业无权给业主停电。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业主家的电不属于物业的管理范畴,物业无权给业主家停电。

物业给业主停电依据的是业主规约,业主规约是否有权给业主停电呢?我认为也是不可以的,业主规约的性质是平等主体共同签署的协议。但协议也有边界,不能突破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我国电力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变更供电、停止供电只能由供电单位进行,且需要遵守程序。业主规约规定的停电惩罚实际上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条无效。

对于高空抛物行为,侵权责任法第87条对此有专门的规定,同时如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构成犯罪。业主对此拍手叫好,实际体现了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道德评价。但是现有法律框架内,物业确实无权这么做,可能构成侵权。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TMT法律事务中心兼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安顺律师表示:

物业公司无权对此业主进行断电处罚。

电力法52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29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用户违法等原因,需要断电时才能断电,而且还要事先通知。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39条规定,逾期未交电费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也就是说,断电只能基于合同行为或者行政行为,物业公司的“处罚”让一些人叫好,但是业主规约并不能约定如此有管理性质的“处罚”条款。规约可用违约金替代“处罚”,对违反规约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不道德甚至违法行为,也可依约授权物业公示。

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包华律师表示:

物业只是执行业主规约,要讨论的是业主大会决议是否合法的问题。

就本期案例中所涉及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我们一般从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第一个方面是合法合规方面,就合法合规方面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物权法的规定,在物权法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是依据合同以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小区实施管理的。二是我们国家的电力法,也就是针对这一个项目所涉及到的电力使用是有专行的法律法规的。但在这其中,物业公司承担一个什么样的责任,它作为管理人应该履行什么样的职责,这是两个方面的内容。现在物业公司口头所谈到的内容涉及到业主大会会议决议的内容,也就是说物业公司答辩说(断电30日),并不是物业公司自己的意见,而是由业主大会决定的。

第二方面我们说合约性,如果说基于合约性来探讨,就需要探讨业主大会是否有权把电力法上所涉及到的管理人的职责进行变更。所以,这些内容归根结底来说不是物业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而是业主大会决议是否合法的问题。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至3‰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策划:马岳君

监制:宋胜男

文字:刘 欣

配音:吴瑞芳

视频:李宗奇

来源:法制网

编辑:渠洋 张博 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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