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又有菜刀从天而降……刑拘!

“嘭——”一把锃亮的菜刀从公交车车顶弹至地面,正在四川成都小南街南站公交车站等车的群众望着从头而降的菜刀,仍然心有余悸。

扔菜刀的周某某

11月15日早上八点,成都青羊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在小南街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一把菜刀从公交车车顶弹至地面。

接到报警后,汪家拐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处置,在该小区门口公交站台旁发现银色菜刀一把,现场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小区距离公交站大概十米

据汪家拐派出所民警张文介绍,“到了现场后,我们民警立即进行摸排走访,询问车站附近小区的物业保安后得知,唯一异常的就是小区一对吵架的情侣。”当天上午10点,民警在该小区住宅内将嫌疑人周某某(女,30岁,江苏人)抓获。

周某某扔出的菜刀

记者了解到,周某某与其男友是小区十楼租户,两人凌晨外出吃夜宵,直到早上七点多才返回,且是喝醉状态,因琐事发生了争吵,情绪不稳的周某某把客厅桌子上的物品挥落后,又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从窗口扔出。随后菜刀掉落至距小区大概十米的公交车车顶,弹至地面。

周某某被抓获

经初审,周某某对自己醉酒后因琐事与男友争吵,为泄愤将菜刀扔出窗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周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提出16条具体措施。意见指出,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对于高空坠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处罚。

#此前报道#最高法:故意高空抛物可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来源:红星新闻(记者:马天帅、刘成梦)

编辑:渠洋 李金凤

法报交流12群开放啦!快来扫码抢前100个名额!先到先聊~

没抢到不要着急,加小融微信(fzrbwx),小融拉您进群!

★长按识别二维码入群★

本文来源佛山+客户端,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