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赵颖 胡建霞
4岁女童优优被打一度病危,凶手竟是她口中的“爸爸”?
一开始,优优和办案检察官周萃说:“不知道,我是自己摔倒的”。
后来,优优指着犀牛先生玩偶说:“这个娃娃长得像妈妈家的那个叔叔,他打我”!

12月20日,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播放的公益宣传片中,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周萃含泪讲述优优的故事。面对像优优这样语言表达能力有限案件、“零口供”案件以及性侵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等案件,检察机关是如何挖掘证据重拳惩处?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如何攻克发现难、取证难、指控难、修复难等一系列难题呢?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找到了答案。

“零口供”?零容忍!
孩子是家庭美好生活的核心,是全社会最为宝贵的财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未来和民族复兴。现实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有发生!但是,直接证据少、被告人不认罪、被害人辨别表达能力弱怎么办?
面对这些难题,检察机关加强了对此类案件证据审查的理论和实务研究,确保准确把握证据标准,成功公诉一批“零口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最高检成功抗诉的齐某猥亵儿童、强奸儿童案就是一起典型的被告人不认罪案件,后来该案被作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下发,有力指导各地办案工作。
2019年以来,河南省检察机关起诉“零口供”案件53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在梅某强奸案中,面对犯罪嫌疑人百般抵赖、被害人不配合、客观性证据缺乏的情况,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引入心理专家对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被害人作出如实陈述,完善证据链条,准确指控,最终梅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当前性侵、拐卖、伤害等侵害未成人犯罪仍然多发,检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19年7月,最高检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为创新实践基地,积极探索建立儿童证言审查、权利保障的规则及特殊程序。

劣迹斑斑?想当老师太难!
当前,托幼、校园、培训等机构在未成年人生活、学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发生在这类场所的侵害犯罪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成长成才,这也成为了检察机关关注的重点。
张某在无照开办的书苑教授书法,期间分别对四名幼女进行猥亵。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引导公安机关又排查出两名学生被猥亵的事实。检察机关从严提出指控,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刑满五年内禁止从事教育类相关职业。
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办理的某小学老师刘某性侵害小学生案,检察官与办案民警协作配合,加强取证工作,在刘某只承认8起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侦查终结时认定16起,审查起诉中又追加认定12起,后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性侵害犯罪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较大比例,我们坚持严厉打击,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案件。”据史卫忠介绍,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共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25万人。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群体,检察机关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坚持严厉打击,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案件。史卫忠说,检察机关还建立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上海、重庆、贵州、四川等省级检察院先后牵头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了省级层面的入职查询制度。目前,上海已查出10名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工作人员有相关违法犯罪劣迹,均已被清退。
针对监管体制不健全,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当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灾区这一乱象,上海浦东、四川广元等地检察机关推动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四川广元市利州区对254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79家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机构被责令关停。

重案频发,罚当其罪!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重大恶性犯罪,充分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大力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对陕西米脂县赵某砍杀学生案、辽宁葫芦岛韩某驾车冲撞学生案、浙江省杭州莫焕晶放火案等案件,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提出死刑量刑建议,被告人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在云南省富民县李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李某因与紫某有矛盾,残忍地往紫某年仅6岁的儿子身上泼硝酸,导致被害儿童严重伤残,检察机关对李某从严指控,李某被判处死刑并已经执行。
被告人吴某等人在浙江省杭州市以实业公司为幌子实施“套路贷”、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诱骗在校未成年学生参与赌博,并实施敲诈勒索,致多名被害人辍学,部分被害人因此试图自杀。检察机关对该案依法从严指控,吴某等12人被判处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史卫忠说,自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8.06万人,起诉10.07万人。

如何破题?“一号检察建议”显威力!
这一桩桩、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一次次向检察机关敲响了警钟,那么,检察机关做了哪些努力来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呢?
早在2018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校园性侵害的“一号检察建议”,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加强督导落实。
张军检察长多次亲自调研督导“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在云南等地深入乡村小学实地查看,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之后到2019年6月,各地检察机关单独或者联合教育部门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24696所,发现安全管理隐患问题3239个,督促整改2465个。
针对因询问方式不当导致取证质量不高,放纵犯罪,或者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问题,最高检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全国共建立环境温馨、具备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的“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330多个。
据史卫忠透露,最高检正在联合相关部门着手建立全国的层面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湖北省检察院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出台首个省级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近期,12309检察服务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已经开通,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实现网上服务有专区、电话接听有专人、实体接待有专席,专门受理有未成年人案件的控告、申诉和司法救助申请并及时办理,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及时有效的保护。
河南省检察院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范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意见》等6个规范性文件,构建预防和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长效机制。
此外,各地检察机关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庆、江苏、北京、天津等地检察机关就治理营业性网吧、娱乐场所和宾馆违法接待、容留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辍学失学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86份,一批违法经营场所被整顿、关停,一些辍学未成年人得以重返学校,清除了未成年人被侵害或者违法犯罪的土壤。

如何防侵害?这三点很关键!
未成年人体力智力发育不成熟,认知能力、辨别能力和反抗能力都比较弱,为了有效避免受到不法伤害,一是要加强监护和关爱,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的监护和关爱,教会未成年人学习掌握应对突发情况,在危险环境下自救和求救的方法。此外,在酒吧、迪厅、营业性歌舞厅等环境复杂的场所,以及外出旅游或夜晚出门时尽量有成年人陪同或结伴出行,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二是警惕不法网络侵害。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童星招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隔空”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有蔓延之势。“隔空”猥亵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广的特点。广大家长要多引导孩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三是及时报案。未成年人一旦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取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渠洋 朱婵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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