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想“钻空子”赖账?佛山中院发出“调查令”助力取证,让赖账者无处可“赖”

有人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但调查取证对民事诉讼代理人来说,并不容易,四处碰壁也是常有的事。

为了破解此难题

“律师调查令”就应运而生了!

什么是律师调查令?

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经代理律师申请,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批准,由指定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

近日,

佛山中院就针对一起合同纠纷案

依法发出了律师调查令,

让诉讼代理人顺利取证

为当事人追回万元律师费!

举证不能,诉讼请求被驳回

2018年5月,佛山某律所与徐某就徐某与某钢管公司工伤待遇纠纷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双方约定律师费在徐某收到赔偿后的1天内支付。徐某随后与钢管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但未支付律师费。一审期间,徐某经传唤未到庭,该律所也未能举示任何证据证实徐某已收到赔偿款,无法证明双方约定的支付条件已成就,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一审宣判后,

该律所不服,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

律所

当时双方签订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徐某在收到赔偿后1天内支付律师费。且律所还保留着员工致电徐某督促其尽快交纳律师费的通话,通话中徐某承认其收到了工伤补偿款却拒绝支付律师费,其违约意图和行为十分明显。

还有什么证据能更有力证明徐某已收到赔偿款呢?

为了能证明徐某已经收到了赔偿款,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该律所的代理律师黄某

向佛山中院申请签发律师调查令,

申请调取调解协议中载明的

徐某银行账户在指定期间内的银行流水情况。

(图片来自网络)

“律师调查令”在手,顺利取证

承办法官审查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发出律师调查令,指定代理律师黄某持令前往某金融机构调查收集指定的证据材料,并载明了调查令的取证期限。随后,该代理律师持有效证件及调查令,在调查令明确的调查权限范围内进行查询,顺利完成调查。

通过该调查取证,

是否能证实徐某已经收到了赔偿款项?

我们看看法官如何判决!

二审:律师服务费给付条件已成就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其缔约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合致,依法有效成立。涉案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就徐某支付律师服务费此一民事法律行为明确约定了附条件,所附条件为在徐某收到赔偿后的1天内支付。

根据法院二审期间依申请调取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显示,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于2019年7月5日至同年7月13日期间收到网银转款合计72420.58元。前述款项金额及收取时间,跟徐某与某钢管有限公司在工伤补偿争议仲裁案中约定给付的工伤补偿等待遇对应吻合。徐某在与律所协商沟通律师费给付事宜的录音通话中,亦无提出其未曾收到相应赔偿,而仅就费用给付金额提异议。故在无相反证据推翻的情况下,应认定徐某至2019年7月13日已收到仲裁调解书内所载之工伤补偿等待遇。

由此,案涉合同约定的律师服务费给付条件业已成就。徐某须依约向律所支付律师服务费16000元。

法院依法发出律师调查令,能有效降低当事人、代理律师调查取证的难度,解决了其举证不能的部分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丨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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