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高公宣报道:高明公安在全区开展涉摩涉电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持续进行中,本次行动的其中一个亮点是深入农村乡村道路和厂企区域,整治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截止至今日,高明交警联同派出所警力,合共在杨和、明城、更合三镇查处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1166宗。
在明城镇明七路,该道路等级属于乡道,双向两车道的明七路并不宽阔,不时还有大货车经过。现场可以看到,多名摩托车驾驶员未戴安全头盔便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事故,没有安全头盔保护的摩托车驾驶人极容易出现生命危险。

高明交警联同派出所警力在更合镇开展整治行动
高明交警随即设卡查处,很快便拦截下一批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摩托车行驶时,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或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将面临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在三洲片区三和路,此处距离高明中心城区超10公里,附近还有较多厂区企业,不少厂企员工以摩托车代步,部分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因此不时出现摩托车交通违法。高明交警近日在附近一带路段设卡查车,同样查获一批未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其中一名驾驶员被查后称,因为要戴遮阳帽而不戴安全头盔,安全意识不足,现场交警对其教育后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而在杨和镇高明大道路段,高明交警在设卡查车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逆行在辅道上,于是将其拦截。检查发现,该名男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的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牌照,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高明交警联同派出所警力在杨和镇开展整治行动
“在本次查处行动中,高明交警联同各镇派出所警力,深入到农村乡村道路、厂企工业园等区域查处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做到深入查处,而且做到高频次高密度查处。”高明公安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行动覆盖高明全区各镇街,即便是在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的一些偏远的乡村道路上均配备有充足的查处警力。
据统计,截止至今日,行动在杨和、明城、更合三镇总计查处1166宗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杨和镇累计查处467宗,查扣车辆271辆;在明城镇查处319宗,查扣车辆166辆;在更合镇查处380宗,查扣车辆250辆。
高明交警再次提醒,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接下来,高明交警将继续持续推进查处行动,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