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新取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中,佛山法规立法数量排名第一。在这“第一”的背后,佛山市凭借的是什么?
是“敢于饮头啖汤”的锐意进取。佛山承担着国家、省的多项改革试点任务。在改革与发展的多重压力叠加下,争取地方立法权以更好地满足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成为了佛山的紧迫大事。在“敢于饮头啖汤”的精神驱动下,5年来,佛山已出台地方性法规7部,《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更是成为了广东省首部被批准通过的地方性法规。
是“坚持人民立场”的立法理念。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是群众意见的“真实写照”,是群众意见的“聚沙成塔”,更是群众意见的“披沙拣金”。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把立法的“选择权”交到群众的手上,通过项目摸底调研、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线上线下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民声、察民情、集民智、聚民心,全市勠力同心为佛山市立法建议项目出谋划策。回眸佛山5年立法历程,“开门”立法无疑是最好的方式。
是“着眼发展大局”的立法实践。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离不开城市实际与发展大局,佛山在立法实践中重根本、重细节、重长远,凸显了与城市发展的同频同向。比如出台《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着力建设与经济佛山相匹配的文化佛山。又如,针对佛山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扬尘污染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为保护环境空气质量提供法治依据。
文|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林晓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