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李年智 )记者今天从佛山市商务局获悉, 2020年佛山市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活动启动。据了解,专项资金主要针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等推出了四大扶持专题,最高扶持资金可达300万元。
资金支持对象,既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及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咨询策划、网络营销、信用认证、技术支持、业务培训、支付结算、仓储等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机构,也包括从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活动推广的企业和机构和其他符合扶持范围的电子商务企业和机构。
扶持范围包含四大专题: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升级,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扶持电子商务多业态发展,扶持电子商务多业态发展等。
值得关注的是,网络直播及短视频带货也纳入扶持范围。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等优质直播运营商为佛山企业进行带货推广、抗击疫情对经营影响,按不超过其服务收入3%的比例予以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须于5月20日至6月10日登录(佛山市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线上申报。各区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扶持通”打印申报材料一份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于封面及侧边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3日前递交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醒的是,涉及所有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在佛山市电子商务数据统计系统(http://dzsw.39p.com:8088/)备案登记并且如实按期填报统计数据或报送活动组织,经查如未按时报送数据或报送活动组织的,自动丧失申报资格。
附:资金支持内容和范围:
专题一: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升级
1.软硬件技术改造扶持。
按照不超过该技术升级改造实际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2.网络直播及短视频带货扶持。
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等优质直播运营商为佛山企业进行带货推广、抗击疫情对经营影响,按不超过其服务收入3%的比例予以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专题二: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1.支持O2O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对传统商贸流通等企业利用O2O解决方案、移动商城、APP应用等方式开展交易、物流、配送、专业服务等线上线下联动经营活动(单纯借助第三方交易平台开设网店、微店的除外),实现线上线下(O2O)深度融合,上年度实现应税交易额超过5000万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扶持。
2.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对企业销售佛山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或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帮扶销售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上年度实现网上零售额超过200万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扶持。
3.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
对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企业,上年度实现应税电子商务服务费收入超过500万元、25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扶持。
4.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发展。
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上年度服务会员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数量达到100家、200家、300家以上,平台实现网上交易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且交易额纳入我市跨境电商数据统计的,分别给予平台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扶持。
5.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上年度实现应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额超过1000万元、2500万元、5000万元,且经营业绩纳入我市海关跨境电商数据统计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扶持。
专题三:扶持电子商务多业态发展
1.扶持电商精准扶贫。
农村电商企业开展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设立线下农产品特色主题馆、直营店或展示柜等形式,帮扶销售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产品,该馆店或展示区域实际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个馆店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总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扶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储。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租用海外仓开展仓储配送、售后服务业务并已投入正常运营的,对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海外仓,按照不超过年租金费用30%的比例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场所扶持。
对新建或改造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场所或设立公用型保税仓库的企业,项目于2019年建设完成并经海关部门验收通过投入运营的,按照其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投入费用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总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专题四:扶持电子商务多业态发展
1.扶持电子商务行业通用服务及人才建设。
单个活动(主题)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个单位申报活动项目最多不超过10项。
2.支持企业、行业商协会参加专业展会拓展市场。
对参加由国家、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发文组织的国内、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展会、交易会、洽谈会、推介会等开拓市场的电子商务企业或行业商协会,给予展位和交通住宿费用补助。其中:每个展位按实际展位租金、人员费、物流费据实补助,国内展每个展位补助不超过6000元,国外展每个展位补助不超过25000元,每家企业最多补助2个展位。
3.支持行业商协会组织企业参加云展会、网购节等线上展销。
对参加由国家、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发文组织的国内、国际电子商务云展览、网购节等线上展销来开拓市场的电子商务企业或行业商协会,给予展位和网络宣传费用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