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顺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全面推开,目前已经启动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范围包括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近800个公共管理场所。
据悉,顺德区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要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把所有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水平,通过示范引领,培育和强化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分类投放习惯。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强调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明确,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