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林一峰 通讯员/王海 摄影报道)今天,狮山镇环保办走访两家狮山企业,指导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网上申报。据了解,企业需在6月25日之前完成申报,否则将根据相关法律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金。

环保执法人员查看企业环评等资料。
狮山镇环保办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佛山市南海区宏友铝制品有限公司,了解了该公司生产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及存放情况,并指导企业根据危险废物处理合同进行网上申报。经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所产生的主要危险废物是废碱,目前已经跟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存放危废的场室也符合相关规定,但未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网上申报。执法人员为企业环保负责人讲解了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网上申报的流程,并督促企业尽快进行网上申报。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佛山市南海区小塘誉雄金属制品厂,检查了企业的危险废物相关情况。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所产生的主要危险废物是废酸、压渣污泥,目前已跟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签订了处理合同,但亦并未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网上申报。执法人员为企业环保负责人分析了不进行网上申报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及企业可能受到的处罚,为企业讲解了网上申报的流程,指导企业进行申报。

环保执法人员指导企业环保负责人进行危险废物存放仓库改造。
狮山镇环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狮山目前还有不少企业并未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网上申报,狮山镇环保办将于6月8日在狮山建设大厦101会议室举办两场省固废平台未申报企业政策法规宣讲会,并已发送短信信息通知需要参加的企业。据了解,宣讲会的第一场将于上午9时30分开始,主要针对狮山镇官窑片区和大圃片区的企业,第二场将于下午3时30分开始,主要针对狮山镇小塘片区、罗村片区的企业,狮山镇环保办将在宣讲会上对这些企业进行统一的申报培训,帮助企业于6月25日前完成申报。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对于未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的或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产废单位,可按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未按时危险废物申报的或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产废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