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应回尽回,能回尽回。9日,佛山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相关情况。据悉,自2019年2月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861件,涉及刑事申诉、民事监督、国家救助等方面。
合力
推动”件件有回复“落实
9日的发布会上,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涉检信访难题,市、区两级检察院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稳控和帮扶救助工作,研究制订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实施办法》。
面对答复群众时法律文书说理不充分的状况,市检察院要求,要对申诉人主要诉求逐项回应,注重将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与当面释法说理相结合,防止程序了结、一纸文书生硬打发群众的现象发生。
同时,推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部门联合接访等制度,运用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方式推动化解矛盾,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等人参加,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数据显示,2019年2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12309平台、信访、网、电等渠道,共收到群众来信861件,主要涉及刑事申诉、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方面。
其中,具备回复条件的来信为782件,均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率,以及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的工作目标。
温度
坚定“办信就是办案”理念
“把办信上升到办案的高度,既是司法理念的转变,又是在办信中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据介绍,按照最高检要求,佛山检察机关始终将信访事项的处理,当做案件办理。
2019年10月15日,王某刚来信称其身份信息被冒用,要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纠正,并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其失信人记录。禅城区检察院调查发现,王某刚是被一诈骗案的被告人冒用身份信息,导致王某刚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列入“老赖”名单。
查明案件后,禅城区检察院积极与法院、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建议法院对王某刚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撤销,更正其真实身份。此外,因王某刚被误列为“老赖”,导致外出务工不便,生活困难,禅城区检察院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给予适当的司法救助金,助渡难关。
事实上,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一直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局,为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有效帮助。
2020年1月21日,市检察院接到犯罪嫌疑人梁某父母来信,反映儿子杀害儿媳案件发生后,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家庭经济状况陷入极度困难。收到来信后,市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其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88632元,并提供材料给村委会为其申报贫困户,实现司法救助与民政救济、社会救助衔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温度。
小贴士
什么是“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
2019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对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该制度明确要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在收到群众来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内,对具备回复条件的来信,采用短信、电话、书面、当面或者其他适当的方式,根据群众来信事项分别作出以下回复:(一)本院依法受理的,告知受理情况;(二)属于本院管辖但材料不齐的,告知来信人补充材料;(三)属于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告知移送情况;(四)移送同级其他机关或者信访部门处理的,告知移送情况。业务部门在收到控申部门移送的群众来信之日起三个月以内答复办理结果。三个月不能办结的,报部门负责人决定,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来信人。
文/佛山日报记者周珊莹 通讯员佛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