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解争议、提效率!高明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揭牌成立

近日,高明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高明法院揭牌成立。该中心主要负责辅助开展本区内涉及行政争议的调解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解决纠纷,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高明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揭牌成立。

高明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位于区诉前和解中心旁,日常接受区诉前和解中心管理。该中心主要负责在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受理后、开庭审理前,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由和解员组织各方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推动当事人在法律法规的处分权限范围内,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并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如无法达成和解的,中心会将案件继续转入诉讼程序。

“由于佛山五区基层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集中在顺德法院管辖,因此距离高明路程较远,高明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的成立,可大大方便群众就近解决纠纷。”高明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心除了辅助开展本区内涉及行政争议的调解工作,还会根据调解结果与管辖法院进行诉调对接,从而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据介绍,早前市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高明法院根据实施意见要求,迅速推进落实高明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的成立,该中心的成立,是高明区推进多元化矛盾解纷化解机制的一次创新尝试。

高明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揭牌成立。

在此之前,高明法院推动成立了高明区诉前和解中心,发挥诉前和解中心专业、高效、便捷的优势,为群众提供全面、专业的调解服务。全区72名村居专职调解员被聘请为区法院特邀调解员,推进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将调解成果通过司法程序予以固定,达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

此外,高明法院还通过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村居工作方案》,建立起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进村居工作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推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的落实。

高明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高明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将更好地为化解行政争议搭建平台,发挥高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要作用。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刘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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