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刑事检察业务

审查逮捕、起诉情况
受理审查逮捕56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440人,不批准逮捕115人;受理审查起诉1131人,起诉854人。
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所涉罪名:诈骗罪,寻衅滋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42件;受理审查逮捕29件30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7人;受理审理审查起诉26件26人,起诉19人。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对涉及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11人,起诉24人。
2
未成年人检察业务

未成年人犯罪
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0件16人,批捕6人,不捕10人;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10件12人,起诉5人,不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同期,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审结12人,起诉审结15人。
对未成年人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4次,安排合适成年人参与10次,安排亲情会见8次,进行心理评估2次。
3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利用远程审讯信息化手段,合力打通办案渠道,保障办案不中断、不拖延,其中1-5月异地视频审讯142人。
1-5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872人,占同期审结数的79.20%,适用比例呈逐月上升趋势。安排值班律师参与率超过80%。量刑建议采纳为83.9%。
4
案-件比

案-件比”是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评判标准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质效的GDP“风向标”。“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
我院1-5月“案-件比”为1:1.28,与去年相比大幅降低。
5
民事检察业务

受理民事监督案件23件,其中不服生效裁判14件,执行监督9件;结案23件,其中提请抗诉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0件,终结审查10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提抗获上级院采纳1件,发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并启动再审程序1件。
6
行政检察业务

受理行政案件53件,结案55件(含去年积存),均为终结审查。
7
公益诉讼检察业务

受理公益诉讼线索89件。立案106件,均为行政公益诉讼。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行政机关回复采纳并履职整改17件,督促行政机关查处假药10种,罚款391元,关停违法经营的店铺12间,追回国有财产(多发的退休金)451317.26元。
来源:禅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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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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