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林嘉慧报道:监测报告弄虚作假将会有什么后果?今日,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一则环境监测报告弄虚作假的案件,违法企业被失信计分,企业负责人被刑拘。
市生态环境局通报称,2019年4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在对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委托佛山市峰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中,有两份监测报告的监测时间、编号不同,但非甲烷总烃、乙醛等废气监测项目数据、烟气参数和排放速率数据却完全一致。经追查,发现该监测报告未开展实际性监测,是佛山市峰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伪造深圳市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CMA计量认证出具,由吴某某等峰景公司负责人随意编制。
针对佛山市峰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资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违法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公告2019年第38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于2019年6月依法对企业作出失信记分通报。
针对吴某某等人伪造监测报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公安部门依法查处。2020年6月,吴某某被刑事拘留。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为防止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损害企业权益,佛山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夯实行业监管基础,联合扫黑除恶、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诱骗、欺诈或作假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营商环境,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