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检法1+1,共商共促“认罪认罚案件量刑规范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刑事检察业务水平,进一步畅顺检、法两院的业务衔接,日前,三水区检察院联合三水区法院召开了认罪认罚案件量刑规范交流会。三水区法院梁文升副院长、刑事审判庭法官及助理,三水区检察院汪玲副检察长,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和各检察室主任参加了会议,共同探讨如何在案件定罪量刑中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好、规范好

会上,梁文升副院长首先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行,提高了对法官和检察官的能力要求,希望法检双方能借该次交流会,就认罪认罚案件量刑规范进行深入探讨,各抒己见,集思广益。随后,汪玲副检察长介绍了三水区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下一阶段如何更好地推进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特别是精准量刑建议工作提出了设想。

紧接着,与会法官和检察官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涵、适用条件、量刑程序、量刑标准、量刑方法和量刑依据进行交流,结合实践中法检两家存在认识差异的典型案例,共同探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标准和尺度,以及涉及的疑难点和解决办法。

同时,与会法官立足司法解释、刑事审判案例,诠释了审判机关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认罪认罚案件,在采纳相关量刑建议时会考虑到的因素,推动法检双方在量刑规范化上达成更大共识,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和采纳率。

最后,梁文升副院长表示,认罪认罚案件的起诉标准应当始终坚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原则,并对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案件中如何提出量刑建议、缓刑适用等提出了具体建议,着重指出今后法检两家应采取更多积极措施,尽快实现在所有刑事案件中全面铺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审理好刑事案件,切实做到程序上从简,实体上从宽

汪玲副检察长表示,与会检察官要充分理解和吸收该次交流会的宝贵经验,在今后要不断加强与法官的业务交流,逐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寻求共识,形成同向合力,努力探索解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推进精准量刑建议工作取得实效,促进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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